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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有序财产关系的维系方式正处于从身份到契约的过渡进程中.对于建构以契约方式来维系有序财产关系的当下中国来说,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第一个层面即“良法”,也就是财产法权制度体系的建构问题.科学完备的财产法律制度是契约经济的前提.第二个层面即“善治”,也就是财产关系法治化治理问题.只有实现“良法”与“善治”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才能切实保障转型社会中财产法权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