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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时间一般为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具体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条件的学校要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在正常教学时间的早、晚间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应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对象为青少年学生和周边社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