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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决定税收增长。1995年-2000年,山西省增值税、消费税“两税”收入的实绩分别为87.23亿元、94.1亿元、103.79亿元、96.06亿元和106.43亿元。此间山西省GDP平均增幅为8.2%,“两税”收入的平均增幅为5.1%,剔除1993年、1994年争基数、保基数超收因素外,二者增幅基本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