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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出《关于期货经纪公司接受出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取消了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资企业参股期货公司的限制。《通知》对期货经纪公司的出资人条件作了规定,它们是: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二、注册资本、净资产的最低限额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三、连续经营2年以上;注册资本、净资产均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续经营1年以上;四、最近2年连续盈利;注册资本、净资产均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对盈利不作要求;五、在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六、出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自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此外,对持股比例不满期货经纪公司股权的10%且不实际控制该期货经纪公司的出资人,《通知》对其注册资本、净资产、盈利和经营年限等不作要求。
证券民事诉讼详细司法解释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月1日起实施。划定诉讼原告和被告的范围;诉讼方式可选择单独或共同;对损失与侵权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作出明确规定;不同侵权行为分别适用归责和免责;损失计算适用“填补式”原因。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港澳台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后顾无忧
北京市人事局颁布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的出台将彻底解除来京工作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高级人才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买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该政策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
《意见》指出,对于来京工作的港澳台地区高级人才,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批,审批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种行为依法查办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下列五种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支持、包庇、纵容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深圳出台海归人才居住优惠政策下月开始实施
《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2月1日实施。
据了解,申办《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的人员,不用再办理《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持有该证的人员,除享有持特区暂住证人员的同等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下列待遇:一、其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缴纳借读费,并可以报考市、区重点中学的高中部;二、可到各公立医院就诊,享受各大医院提供的方便;三、可申请租用市、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学生公寓;四、申办留学生企业的给予注册手续上的便利,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五、持外籍护照的海外留学人员按照有关税收法规享受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待遇,持中国护照并在国外定居的海外留学人员,在深计征个人所得税时,除减除法定费用外,可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证券民事诉讼详细司法解释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月1日起实施。划定诉讼原告和被告的范围;诉讼方式可选择单独或共同;对损失与侵权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作出明确规定;不同侵权行为分别适用归责和免责;损失计算适用“填补式”原因。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港澳台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后顾无忧
北京市人事局颁布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的出台将彻底解除来京工作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高级人才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买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该政策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
《意见》指出,对于来京工作的港澳台地区高级人才,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批,审批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种行为依法查办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下列五种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支持、包庇、纵容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深圳出台海归人才居住优惠政策下月开始实施
《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2月1日实施。
据了解,申办《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的人员,不用再办理《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和《外国人就业证》。持有该证的人员,除享有持特区暂住证人员的同等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下列待遇:一、其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缴纳借读费,并可以报考市、区重点中学的高中部;二、可到各公立医院就诊,享受各大医院提供的方便;三、可申请租用市、区政府提供的安居房和留学生公寓;四、申办留学生企业的给予注册手续上的便利,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五、持外籍护照的海外留学人员按照有关税收法规享受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待遇,持中国护照并在国外定居的海外留学人员,在深计征个人所得税时,除减除法定费用外,可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