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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消费需求与国家经济发展有着紧密关联,但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农村消费需求也受到直接影响。今后政府应加强对农村地区的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带动农村消费需求的稳步增长。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消费需求;关系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1
前言
我国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据较大比重,农村消费需求与国家经济发展有着紧密关联。从影响农村消费需求增长的因素来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其中一项尤为关键的因素。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农民就会缺乏购买力,减少消费需求,反之则会拉动消费的增长。因此,新时期广大农村地区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为农民提供更为全面的社会保障,带动我国经济整体的发展。
一、农村消费需求不足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出现了投资过热和内需不足的现象,尽管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旨在拉动居民消费经济增长,但从农村地区来看,居民的消费率却呈现出逐年大幅下降的趋势[1]。居民消费需求下降对国内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目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而内需明显不足,基础设施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衡,最终会导致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下降。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农村居民对未来生活的预期缺乏信心,农村消费不足已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制约因素[2]。我国农村地区与城市消费水平存在严重差距,农民人均收入远低于城市,消费需求也落后于城市。不仅如此,农村消费需求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对比重,尽管新农村建设实施以来,很多农村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从温饱向富裕迈进,但总体来看,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消费需求差距仍非常明显,推动农村消费需求增长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消费需求的作用机制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消费需求的作用机制可以从两方面得到体现。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拉动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农村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的解决,不仅可以缩小城乡差距,消除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而且可以促进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城镇化进程中实现收入的增加,进而形成消费需求。而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将带动农村社保基金的增长,社保基金的有效利用能够调节和拉动消费。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对消费需求则具有抑制作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农村居民因缺乏社会保障,生活将会面临较大压力,只能尽量增加储蓄,减少消费。具体来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健全,低收入居民就无从实现消费需求的增长;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比重逐渐上升,农村地区养老保障不完善,如覆盖面小、参保人群有限,居民为解决未来的养老问题,就要未雨绸缪,增加储蓄积累,抑制消费需求;我国实行医疗卫生市场化改革以来,农村居民医疗费用有所增长。而农村医疗保障不完善,医疗费用问题势必会加重居民的经济负担。为避免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居民同样会采取抑制消费的办法来增加储蓄。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缺少明确的定位和稳定的推进措施,没有充分考虑城市和农村的衔接问题。所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投入有限,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投入,资金常难以到位。而且社会保障应具有普遍性,才能充分发挥保障功能,积累社保基金。但农村地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较小,承保人数少,社会保障宣传不够深入,当前的保障体系也不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基本是以自我保障和家庭保障为主。
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举措
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消费需求增长,今后农村地区应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第一,完善農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是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保障。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积极从“老农保”向“新农保”转变,养老保险费用应由个人、集体、地方财政合理分担。养老保险本身并不是经济政策,而是社会政策,不能主要以农民自己储蓄来实现。但新农保制度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针对覆盖面低、投入不到位等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强制度的规范建设,提升“新农保”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养老的后顾之忧。
第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解决农村居民对看病难、看病贵的担忧,政府应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原先农村合作医疗以门诊和小病为保障重点,今后应加强对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建设以大病保障为基础、兼顾门诊及小病保障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主要是考虑很多农村居民患有小病时因缺乏医疗保障而延误治疗,最终导致病情发展,通过全面的医疗保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也更加容易解决。同时政府在扩大保险覆盖范围的基础上,还要发展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以便为农村居民提供良好的就医条件。
第三,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助于农村消除贫困、增强居民购买力。但是农村低保实施的时间较短,低保标准与城市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各地间发展不平衡。今后我国应加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立法建设,确保工作有法可依,扩大参保范围,保障参保资金。各地政府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使低收入居民能够充分获得生活保障,产生消费需求。而且政府还应完善资金筹措机制,不仅政府自身要增加资金投入,更要调动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的力量。
第四,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但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却很低,很多农民工都未能获得应有的养老、医疗等保障。所以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在立法的支持下,确保进城务工农民能够获得全面的社会保险保障,也使农村家庭的收入更加稳定,从而产生相应的消费需求。
参考文献:
[1]涂玉华.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对促进农民消费需求的影响研究[J].经济经纬,2012(04).
[2]徐燕.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国内消费需求的关系[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6).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消费需求;关系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1
前言
我国农村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据较大比重,农村消费需求与国家经济发展有着紧密关联。从影响农村消费需求增长的因素来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其中一项尤为关键的因素。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农民就会缺乏购买力,减少消费需求,反之则会拉动消费的增长。因此,新时期广大农村地区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为农民提供更为全面的社会保障,带动我国经济整体的发展。
一、农村消费需求不足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出现了投资过热和内需不足的现象,尽管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旨在拉动居民消费经济增长,但从农村地区来看,居民的消费率却呈现出逐年大幅下降的趋势[1]。居民消费需求下降对国内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影响,目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而内需明显不足,基础设施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衡,最终会导致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下降。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农村居民对未来生活的预期缺乏信心,农村消费不足已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制约因素[2]。我国农村地区与城市消费水平存在严重差距,农民人均收入远低于城市,消费需求也落后于城市。不仅如此,农村消费需求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对比重,尽管新农村建设实施以来,很多农村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从温饱向富裕迈进,但总体来看,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消费需求差距仍非常明显,推动农村消费需求增长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消费需求的作用机制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村消费需求的作用机制可以从两方面得到体现。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拉动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农村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的解决,不仅可以缩小城乡差距,消除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而且可以促进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在城镇化进程中实现收入的增加,进而形成消费需求。而且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将带动农村社保基金的增长,社保基金的有效利用能够调节和拉动消费。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对消费需求则具有抑制作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农村居民因缺乏社会保障,生活将会面临较大压力,只能尽量增加储蓄,减少消费。具体来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健全,低收入居民就无从实现消费需求的增长;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比重逐渐上升,农村地区养老保障不完善,如覆盖面小、参保人群有限,居民为解决未来的养老问题,就要未雨绸缪,增加储蓄积累,抑制消费需求;我国实行医疗卫生市场化改革以来,农村居民医疗费用有所增长。而农村医疗保障不完善,医疗费用问题势必会加重居民的经济负担。为避免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居民同样会采取抑制消费的办法来增加储蓄。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缺少明确的定位和稳定的推进措施,没有充分考虑城市和农村的衔接问题。所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投入有限,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投入,资金常难以到位。而且社会保障应具有普遍性,才能充分发挥保障功能,积累社保基金。但农村地区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较小,承保人数少,社会保障宣传不够深入,当前的保障体系也不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基本是以自我保障和家庭保障为主。
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举措
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农村消费需求增长,今后农村地区应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第一,完善農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是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保障。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积极从“老农保”向“新农保”转变,养老保险费用应由个人、集体、地方财政合理分担。养老保险本身并不是经济政策,而是社会政策,不能主要以农民自己储蓄来实现。但新农保制度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针对覆盖面低、投入不到位等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强制度的规范建设,提升“新农保”工作的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解决农村居民养老的后顾之忧。
第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解决农村居民对看病难、看病贵的担忧,政府应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原先农村合作医疗以门诊和小病为保障重点,今后应加强对大病医疗费用的补偿,建设以大病保障为基础、兼顾门诊及小病保障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这主要是考虑很多农村居民患有小病时因缺乏医疗保障而延误治疗,最终导致病情发展,通过全面的医疗保障,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也更加容易解决。同时政府在扩大保险覆盖范围的基础上,还要发展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以便为农村居民提供良好的就医条件。
第三,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助于农村消除贫困、增强居民购买力。但是农村低保实施的时间较短,低保标准与城市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各地间发展不平衡。今后我国应加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立法建设,确保工作有法可依,扩大参保范围,保障参保资金。各地政府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使低收入居民能够充分获得生活保障,产生消费需求。而且政府还应完善资金筹措机制,不仅政府自身要增加资金投入,更要调动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的力量。
第四,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但农民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却很低,很多农民工都未能获得应有的养老、医疗等保障。所以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在立法的支持下,确保进城务工农民能够获得全面的社会保险保障,也使农村家庭的收入更加稳定,从而产生相应的消费需求。
参考文献:
[1]涂玉华.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对促进农民消费需求的影响研究[J].经济经纬,2012(04).
[2]徐燕.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国内消费需求的关系[J].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