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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3年清政府统一管理台湾后,开始设府县进行治理,1885年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清政府决定在台湾设立行省,以加强管理工作。从1683年到1895年台湾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止,清政府统治台湾达212年。这当中,清政府官修了台湾各种府志、县志、厅志二十多种,其中陈梦林主持编修的《诸罗县志》被称为台湾方志的“标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