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应当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关系进行帮助的义务化或法定化。在经济补偿金性质的立法讨论中,用人单位帮助义务说最集中地体现了社会法的立法思路。劳动者层次的差异性反映出了劳动者由"抽象人"向"具体人"的转变过程,应该是经济补偿金制度重构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