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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一部良好的宪法,是民国初年许多人士的美好理想。因而正式国会成立后,便积极着手制宪事业。国会院制是其中的重要议题,虽然其受到的关注程度不如总统权力等方面,但不意味着该问题无关紧要。在经过讨论后,最终决定采用两院制。而之所以选用两院制则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既有两院制自身价值的作用,也受现实情况与各方观点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