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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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是整个国家治理的末梢与基础,因此,从目前基层社区治理的现状出发,从国家治理规范化的角度出发,去讨论社区治理的专业化问题,意义重大。首先,社区治理专业化是法治的需要。从制度设置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统称为村居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城乡)社区属于居(村)民的自治区间,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党建引领的要求下,社区“两委”(社区党委与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核心组织。法治定位是工作和讨论的基础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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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甘肃北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