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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纵观国际金融史,围绕着货币发行权的争夺战从来没有停歇过。在中国,货币发行权牢牢控制在国家手中,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法律授权代表国家行使人民币的发行工作;在美国,美元的货币发行权却是由私有的中央银行——“美联储”行使,而“美联储”的成员又是由少数国际银行家所组成,国际银行家们清楚的知道:如果谁能垄断一国的货币发行权,誰就可以赚取超级利润。利用人民币升值为突破口打击中国的金融体系,是他们的重中之重。中国应加强货币改革,逐步将黄金和白银引入货币体系,实行货币发行双轨制。笔者认为如果要在美元与人民币的博弈中,保持人民币的独立地位,延缓或阻击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就要首先对货币、美元货币发行权、人民币货币发行权等基础知识有新的充分的认识。
【关键词】货币;货币发行权;美元;人民币;对策货币是一种人人都需要的商品,就货币的本质而言可分为债务货币与非债务货币两大类。第一类是债务货币也就是当今世界几个主要发达国家所流通的法币系统,它是由公司、私人的“货币化”的债务特别是政府债务所构成。典型的债务货币当属于美元,每一个美元在流通中,都相当于一张债务欠条,这些欠条每天都在产生债务利息,并且其利息还会产生复利不断累加。美元的银行系统就是由这些庞大的利息收入所创造出来。这种“造币”的必然后果会导致债务不断增加,最终导致社会不堪重负使得整个金融体系走向崩溃。债务货币化以透支未来满足现在的需要,成为现代经济最潜在的最严重的不稳定因素。第二类是非债务货币,它主要以金银为代表。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证明了真金白银始终代表着人类已经完成的劳动成果,它超越国界,成为货币的最终支付手段。在众多货币中,真金白银意味着“实际拥有”,诸如美元等债务货币却等同于“欠条+许诺”,这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人民币作为中国的唯一流通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的发行与美元的发行也有着本质区别,它无需用国债做抵押,也不像美元一样由私有中央银行发行,虽然人民币也存在着“债务货币”的成分,但是它最终体现着过去已经完成的产品与服务的度量。
“只要我能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我不在乎谁制定法律”,梅耶罗斯柴尔德的话很好的解释了货币发行权的重要性。数百年来,国际银行家们为了谋取超级利润,垄断全世界的货币发行权可谓处心积虑,无所不用其极。在美国,从形式上看美国货币的发行机制,就是宪法规定货币发行权归国会,然后国会委托美联储发行货币,大致流程是:美国国会确定美国国债上限,然后美国政府依据这个上限发行债券,把债券收益“抵押”给美联储,然后美联储依据美国国债的发行量发行货币。这就是说美国的货币发行权在美联储手里,“联邦储备银行”根本不是“联邦”也没有什么“储备”,更算不上什么“银行”。人们所为的美国中央银行实际掌控在私人手中,表面上看是美国政府在发行美元,但事实上是美国政府根本就没有货币的发行权。美国政府“白银美元”的发行权在1963年肯尼迪总统遇刺后就完全丧失了。美国政府要得到美元只好用美国人民的未来税收(国债)向私有的美联储做抵押,由美联储发行“美联储券”,这就是美元。因为国债由美国政府以未来税收作为抵押。这种模式必然产生最大的不公平。政府用人民的未来税收给私有中央银行作抵押来向私人银行“借钱”,这就使得政府拖欠巨额利息。这种不公平是不言自明的:首先,人民未来的税收被抵押,由于钱还没有被挣出来,这种抵押未来的做法导致了货币购买力的大幅贬值,继而使得人民的储蓄热情受到严重伤害。其次,人民未来的税收被莫明奇妙地抵押了,创造的税收偿还了政府欠私有中央银行的债务利息,而且这些债务利息会向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美元发行的越多,人民的负担就越重,而且世世代代永远无法还清。再次,人民的未来税收无端的被抵押给私有中央银行,银行家们突然拥有了人民未来的税收的承诺,对于银行家来说几乎没有成本,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就这样产生了。
“在美国,无论是纸币还是银行存款,都不像商品一样具有内在价值,美元仅仅是一张纸,银行存款也只是记账薄若干数字”。美联储芝加哥银行曾经对美元这样解释。而美联储纽约银行对美元描述是:“美元不能够兑换财政部的黄金或其他任何资产。关于支撑美联储券的资产问题没有实际意义,它只是记账方面的需要…银行在借款人承诺还钱时产生出货币。银行是通过将这些私人和商业货币化来创造金钱的”。上述解释对美元的本质属性做了进一步揭示。美国政府没有发币权,因此只有靠发债权,用国债到私有的中央银行美联储那里做抵押,才能通过美联储及商业银行系统发行货币即美元。
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广义的人民币发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国家发行、投放、回笼、调拨、销毁、保管以及调节各地货币流通业务的活动的总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就明确了人民币的法律地位,具体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人民币是法偿性货币。第二,人民币是我国唯一的法定货币。第三,人民币发行权属于国家。《中国人民银行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第四,人民币是信用货币。国家发行人民币是通过国家信贷程序发行的。人民币发行是流通中货币的源头。人民币的投放、回笼与稳定币值有直接联系,正常的货币流通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转的重要条件。因此必须加强对人民币发行的管理。人民币发行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计划发行原则。货币发行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发行。具体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出货币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计划发行原则的贯彻,可以保证市场物价和币值稳定,有利于国家货币政策的目标。第二,经济发行原则。经济发行也称信用发行,是财政发行的对称,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控制和调节货币发行量。经济发行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增加货币投放,是适应和满足市场发展与商品流通对货币的客观需要,是一种正常的、必要的、有物资保障的发行,可以保持币值和物价的稳定,不会引起通货膨胀。我国兑人民币发行有足够的保证,保证的载体是国家手中掌握的商品、有价证券和一部分黄金、外汇等。第三,集中统一发行原则。集中是指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于中央政府——国务院。统一是指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垄断发行。除中国人民银行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行或变相发行货币。以上就是人民币在目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没有受到大的影响的重要原因。我们应该如何进一步认识掌控货币发行权的重要性呢?美国第3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在1791年说过这样一段警示名言:“如果美国人民最终让私人银行控制了国家的货币发行,那么这些银行将先是通过通货膨胀,然后是通货紧缩,来剥夺人民的财产,直到有一天早晨当他们的孩子们一觉醒过来时,他们已经失去了他们的家园和父辈曾经开拓过的土地”。两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踏着货币发行史的足迹再来审视这段话,对我们的人民币起着同样重要的警示作用。2006年底,中国全面开放金融领域,正如宋鸿兵在《货币战争》所描述的:国际银行家们早已磨刀霍霍,围绕着争夺货币发行权展开的一场不见硝烟的货币战争已经迫在眉睫。
在明面上是美元和人民币的博弈,意图促使人民币升值,相对的导致美元贬值,而人民币升值虽然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负面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人民币升值可能会导致我国出口企业受到严重的生存危机。其次会导致失业压力加大,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者将面临着失业;其次,通货膨胀的压力也将加大;更最重要的是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中国的货币发行原本为国家所控制,也只有国家控制货币才能保障社会结构的基本公平,当外资银行挤入中国后,中国的货币发行权将处于危险的境地。外资银行可以通过诸如“创新”金融产品等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的渗透到人民币的货币发行领域。金融安全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远比战略核武器更需要关注的领域,面对日益危险的货币战争威胁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呢?“藏金于民以待天下有变”,区区十个字已经给出了很好的答案。
(作者单位:上海泰瑞洋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货币;货币发行权;美元;人民币;对策货币是一种人人都需要的商品,就货币的本质而言可分为债务货币与非债务货币两大类。第一类是债务货币也就是当今世界几个主要发达国家所流通的法币系统,它是由公司、私人的“货币化”的债务特别是政府债务所构成。典型的债务货币当属于美元,每一个美元在流通中,都相当于一张债务欠条,这些欠条每天都在产生债务利息,并且其利息还会产生复利不断累加。美元的银行系统就是由这些庞大的利息收入所创造出来。这种“造币”的必然后果会导致债务不断增加,最终导致社会不堪重负使得整个金融体系走向崩溃。债务货币化以透支未来满足现在的需要,成为现代经济最潜在的最严重的不稳定因素。第二类是非债务货币,它主要以金银为代表。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证明了真金白银始终代表着人类已经完成的劳动成果,它超越国界,成为货币的最终支付手段。在众多货币中,真金白银意味着“实际拥有”,诸如美元等债务货币却等同于“欠条+许诺”,这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人民币作为中国的唯一流通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的发行与美元的发行也有着本质区别,它无需用国债做抵押,也不像美元一样由私有中央银行发行,虽然人民币也存在着“债务货币”的成分,但是它最终体现着过去已经完成的产品与服务的度量。
“只要我能控制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我不在乎谁制定法律”,梅耶罗斯柴尔德的话很好的解释了货币发行权的重要性。数百年来,国际银行家们为了谋取超级利润,垄断全世界的货币发行权可谓处心积虑,无所不用其极。在美国,从形式上看美国货币的发行机制,就是宪法规定货币发行权归国会,然后国会委托美联储发行货币,大致流程是:美国国会确定美国国债上限,然后美国政府依据这个上限发行债券,把债券收益“抵押”给美联储,然后美联储依据美国国债的发行量发行货币。这就是说美国的货币发行权在美联储手里,“联邦储备银行”根本不是“联邦”也没有什么“储备”,更算不上什么“银行”。人们所为的美国中央银行实际掌控在私人手中,表面上看是美国政府在发行美元,但事实上是美国政府根本就没有货币的发行权。美国政府“白银美元”的发行权在1963年肯尼迪总统遇刺后就完全丧失了。美国政府要得到美元只好用美国人民的未来税收(国债)向私有的美联储做抵押,由美联储发行“美联储券”,这就是美元。因为国债由美国政府以未来税收作为抵押。这种模式必然产生最大的不公平。政府用人民的未来税收给私有中央银行作抵押来向私人银行“借钱”,这就使得政府拖欠巨额利息。这种不公平是不言自明的:首先,人民未来的税收被抵押,由于钱还没有被挣出来,这种抵押未来的做法导致了货币购买力的大幅贬值,继而使得人民的储蓄热情受到严重伤害。其次,人民未来的税收被莫明奇妙地抵押了,创造的税收偿还了政府欠私有中央银行的债务利息,而且这些债务利息会向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美元发行的越多,人民的负担就越重,而且世世代代永远无法还清。再次,人民的未来税收无端的被抵押给私有中央银行,银行家们突然拥有了人民未来的税收的承诺,对于银行家来说几乎没有成本,典型的“空手套白狼”就这样产生了。
“在美国,无论是纸币还是银行存款,都不像商品一样具有内在价值,美元仅仅是一张纸,银行存款也只是记账薄若干数字”。美联储芝加哥银行曾经对美元这样解释。而美联储纽约银行对美元描述是:“美元不能够兑换财政部的黄金或其他任何资产。关于支撑美联储券的资产问题没有实际意义,它只是记账方面的需要…银行在借款人承诺还钱时产生出货币。银行是通过将这些私人和商业货币化来创造金钱的”。上述解释对美元的本质属性做了进一步揭示。美国政府没有发币权,因此只有靠发债权,用国债到私有的中央银行美联储那里做抵押,才能通过美联储及商业银行系统发行货币即美元。
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广义的人民币发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国家发行、投放、回笼、调拨、销毁、保管以及调节各地货币流通业务的活动的总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就明确了人民币的法律地位,具体包含以下几层含义:第一,人民币是法偿性货币。第二,人民币是我国唯一的法定货币。第三,人民币发行权属于国家。《中国人民银行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行。第四,人民币是信用货币。国家发行人民币是通过国家信贷程序发行的。人民币发行是流通中货币的源头。人民币的投放、回笼与稳定币值有直接联系,正常的货币流通是国民经济正常运转的重要条件。因此必须加强对人民币发行的管理。人民币发行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计划发行原则。货币发行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发行。具体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提出货币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计划发行原则的贯彻,可以保证市场物价和币值稳定,有利于国家货币政策的目标。第二,经济发行原则。经济发行也称信用发行,是财政发行的对称,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控制和调节货币发行量。经济发行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增加货币投放,是适应和满足市场发展与商品流通对货币的客观需要,是一种正常的、必要的、有物资保障的发行,可以保持币值和物价的稳定,不会引起通货膨胀。我国兑人民币发行有足够的保证,保证的载体是国家手中掌握的商品、有价证券和一部分黄金、外汇等。第三,集中统一发行原则。集中是指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于中央政府——国务院。统一是指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垄断发行。除中国人民银行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行或变相发行货币。以上就是人民币在目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下没有受到大的影响的重要原因。我们应该如何进一步认识掌控货币发行权的重要性呢?美国第3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在1791年说过这样一段警示名言:“如果美国人民最终让私人银行控制了国家的货币发行,那么这些银行将先是通过通货膨胀,然后是通货紧缩,来剥夺人民的财产,直到有一天早晨当他们的孩子们一觉醒过来时,他们已经失去了他们的家园和父辈曾经开拓过的土地”。两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踏着货币发行史的足迹再来审视这段话,对我们的人民币起着同样重要的警示作用。2006年底,中国全面开放金融领域,正如宋鸿兵在《货币战争》所描述的:国际银行家们早已磨刀霍霍,围绕着争夺货币发行权展开的一场不见硝烟的货币战争已经迫在眉睫。
在明面上是美元和人民币的博弈,意图促使人民币升值,相对的导致美元贬值,而人民币升值虽然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负面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人民币升值可能会导致我国出口企业受到严重的生存危机。其次会导致失业压力加大,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者将面临着失业;其次,通货膨胀的压力也将加大;更最重要的是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中国的货币发行原本为国家所控制,也只有国家控制货币才能保障社会结构的基本公平,当外资银行挤入中国后,中国的货币发行权将处于危险的境地。外资银行可以通过诸如“创新”金融产品等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的渗透到人民币的货币发行领域。金融安全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远比战略核武器更需要关注的领域,面对日益危险的货币战争威胁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呢?“藏金于民以待天下有变”,区区十个字已经给出了很好的答案。
(作者单位:上海泰瑞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