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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音乐家聂耳存1932年7月13日写下了《中国歌舞短论》一文,并发表于上海《电影艺术》1932年第三期。在这篇短文中,聂耳针对黎锦晖的明月歌舞班的创作演出写下了:“……香艳肉感,热情流露,这便是十几年来所谓歌舞的成绩。……今后的歌舞,若果乃是为歌舞而歌舞,那末,根本莫想踏上艺术之途!……亲爱的创办歌舞的鼻祖哟!你不要以为你有反封建的意识便以为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