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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4月15日证监许可[2011]582号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承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托管人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