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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界关于刑事立法应采取何种模式的论争,也延伸至食品安全犯罪立法领域.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食品安全立法,通常采取单纯刑法典、独立性附属刑法或二者相结合等三种模式,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大致经历了从无专有罪名到单行刑法模式再到法典化模式阶段.通过对不同立法模式进行评析,结合我国刑法的立法传统、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现状及犯罪态势和我国经济形势等,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长远来看应采取刑法典模式,并适时全面修订刑法典;短期内应以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