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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了,戴叶芳老师微笑着说: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前几天我们读过的书《想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吧!
“好啊!”“好啊!”“太好玩了!”教室里一片欢腾。
戴老师:你们也像孙卫卫一样,有过成为别人家的孩子的想法吗?
肖小月:太有共鸣了!上幼儿园时,我不止一次地想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呢!我羡慕别的小朋友有漂亮的衣服,甚至觉得别人的妈妈也特别漂亮……
范欣怡:有一次,我和妹妹吵架,妈妈批评了我,我觉得很委屈,很想离家出走,去当别人家的孩子。
戴思雨:肖小月,其实,那时候我也曾经想成为你妈妈的孩子。因为你妈妈做的菜特别好吃,我妈妈基本上没做过菜,都是奶奶一个人做的。
王哲:我和别人打架的时候,特别羡慕那些有哥哥的孩子……
戴老师:看来,同学们都看到了别人家美好的一面。如果真的要你离开爸爸妈妈,你愿意当别人家的孩子吗?
肖小月:当然不愿意啦!就像戴思雨说的,我妈妈虽然不漂亮,但做菜的水平超一流,除了我妈妈,谁还能做那么美味的菜给我吃啊!
戴思雨:没错。我也不愿真的成为别人家的孩子。我妈妈虽然不做菜给我吃,可我还是觉得和她在一起最舒服,最温暖。
戴老师:没错,就像作家孙卫卫在书中说的那样:“当我们羡慕对方快乐,甚至设想成为对方以便能更好地分享那份快乐的时候,岂不知道对方也正在羡慕着我们……每个人都会碰到快乐,也会遇到不快乐。”同学们能否把自己最快乐的事写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呢?
同学们很快安静下来,在纸上认真地写着。
杨志华:我最快乐的事就是放学回家后,边做作业边闻着从厨房里飘出的香味,每天的香味都不一样,但都很熟悉,因为那是妈妈的味道。
陈滨航:我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听爸爸骄傲地对别人说:“这是我儿子!”
李彬:我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过周末。全家人都会睡到自然醒,如果有人先醒,就会悄悄地准备早餐,绝不吵醒另外的人!
戴老师:其实,每个人的快乐都很简单。就算想成为别人家的孩子,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湖南省武冈师范附小五年级 供稿)
“好啊!”“好啊!”“太好玩了!”教室里一片欢腾。
戴老师:你们也像孙卫卫一样,有过成为别人家的孩子的想法吗?
肖小月:太有共鸣了!上幼儿园时,我不止一次地想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呢!我羡慕别的小朋友有漂亮的衣服,甚至觉得别人的妈妈也特别漂亮……
范欣怡:有一次,我和妹妹吵架,妈妈批评了我,我觉得很委屈,很想离家出走,去当别人家的孩子。
戴思雨:肖小月,其实,那时候我也曾经想成为你妈妈的孩子。因为你妈妈做的菜特别好吃,我妈妈基本上没做过菜,都是奶奶一个人做的。
王哲:我和别人打架的时候,特别羡慕那些有哥哥的孩子……
戴老师:看来,同学们都看到了别人家美好的一面。如果真的要你离开爸爸妈妈,你愿意当别人家的孩子吗?
肖小月:当然不愿意啦!就像戴思雨说的,我妈妈虽然不漂亮,但做菜的水平超一流,除了我妈妈,谁还能做那么美味的菜给我吃啊!
戴思雨:没错。我也不愿真的成为别人家的孩子。我妈妈虽然不做菜给我吃,可我还是觉得和她在一起最舒服,最温暖。
戴老师:没错,就像作家孙卫卫在书中说的那样:“当我们羡慕对方快乐,甚至设想成为对方以便能更好地分享那份快乐的时候,岂不知道对方也正在羡慕着我们……每个人都会碰到快乐,也会遇到不快乐。”同学们能否把自己最快乐的事写下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呢?
同学们很快安静下来,在纸上认真地写着。
杨志华:我最快乐的事就是放学回家后,边做作业边闻着从厨房里飘出的香味,每天的香味都不一样,但都很熟悉,因为那是妈妈的味道。
陈滨航:我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听爸爸骄傲地对别人说:“这是我儿子!”
李彬:我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过周末。全家人都会睡到自然醒,如果有人先醒,就会悄悄地准备早餐,绝不吵醒另外的人!
戴老师:其实,每个人的快乐都很简单。就算想成为别人家的孩子,也是一件快乐的事。
(湖南省武冈师范附小五年级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