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编辑同志:
1999年初,我家与村里签订了为期10年的承包土地的合同。其后,我们用多年的积蓄,在承包地上建起大棚,还打了两眼井,搞起了蔬菜种植。2001年秋,我市新建了一家大型化工厂,我丈夫被录用为职工,其户口被转为城市户口。去年10月,我作为家属被安排到该厂食堂工作,随后我和孩子的户口也转到了市里,我们承包的菜地交给了弟弟管理。近日,村委会通知我们,说要收回我们承包的土地,理由是我们已转为非农业户口。请问,在承包期内,村委会有权收回我们承包的土地吗?如果我们同意交回承包地,建大棚和打井的投入是否应给予补偿?
读者 孙颖
孙颖读者: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在其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据此规定,你们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应当主动将承包的土地交给村委会。至于你们建大棚和打井的投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村委会在收回承包地时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
1999年初,我家与村里签订了为期10年的承包土地的合同。其后,我们用多年的积蓄,在承包地上建起大棚,还打了两眼井,搞起了蔬菜种植。2001年秋,我市新建了一家大型化工厂,我丈夫被录用为职工,其户口被转为城市户口。去年10月,我作为家属被安排到该厂食堂工作,随后我和孩子的户口也转到了市里,我们承包的菜地交给了弟弟管理。近日,村委会通知我们,说要收回我们承包的土地,理由是我们已转为非农业户口。请问,在承包期内,村委会有权收回我们承包的土地吗?如果我们同意交回承包地,建大棚和打井的投入是否应给予补偿?
读者 孙颖
孙颖读者: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在其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据此规定,你们全家转为非农业户口后,应当主动将承包的土地交给村委会。至于你们建大棚和打井的投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村委会在收回承包地时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