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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开发区竞争力的本质是开发区对投资的吸引力。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和逐渐弱化的资源性、政策性优势,开发区急需发掘提升自身竞争力的新途径。良好的法治环境对提升开发区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法治环境是确保开发区区域内经济良性发展的基础;是规范区域内政府行为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应认识到,法治环境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持续性地法治文化积淀的过程。
关键词:法治环境;开发区;竞争力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最初设立开发区至今已有近30年,经过这段时间发展与演进,开发区的发展逐步走向稳定、成熟,其对引领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从另一个角度审视,当前开发区的发展似乎进入了瓶颈期。一方面,早期拉动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政策等要素均已经充分得到应用,很难找到一种要素能够刺激开发区经济再次飞速增长;另一方面,随着开发区数量的不断增加,据目前数据显示,仅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就有200个,而且,范围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直辖市、省、自治区。与此同时,较之开发区,政策性优势更强的高新区、保税区以及2014年新批准设立的自贸区地不断设立,使得各地开发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开发区竞争力的本质是吸引投资的能力。而投资者需要的是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能够兑现的收益预期。如何建立较之其他区域更好的投资环境,是本地开发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面对有限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硬件”要素优势的减弱和逐渐同质化的税收、土地等政策性要素,开发区在改善自身投资环境方面的思路应当由早期的开发“硬件” 要素来吸引外资,转向重视通过挖掘自身“软件”要素来提升自身对外资的吸引力。例如,转变开发区政府管理模式、提升开发区文化软实力、加强开发区法治环境建设等,其中重视法治环境建设在当前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对提升开发区竞争力和推动开发区长远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法治环境是确保开发区经济良性发展的基础
(一)法治环境为投资者提供平等、自由的交易平台
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商品交易以经济主体地位平等、意志自由为前提。只有经济主体通过平等、自由的协商谈判,才能形成互利互惠、互相制约的契约关系,才能完成经济合作和产品交易。那么,对于投资者、经营者而言,哪里能提供这样的交易环境,哪里就具备投资的前提,甚至是吸引力。因为在当前我国地区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均衡的现状下,一些区域还存在着超越市场经济规律的权力,严重影响了经济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而在一个法治健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经济主体的地位和意志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行政权力或者其他势力可以超越法律来干预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
(二)法治环境为投资者提供安全、有序的投资经营环境
对于外来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来说,都希望自己的投资项目和产品交易能够安全、有序、公平、高效地进行,最终预期收益能够实现并且安全不被侵犯。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交易是在陌生的当事人之间进行,而且交易的时间和空间也很可能不是同时进行的,在这种经济环境下,需要有一个可供共同遵守的经济规则和保障体系。而能够提供这些的不是某个个人和机构,而是预先制定的,富有科学性和权威性的法律法规。由法律来制定和维护市场交易的规则,规范各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建立有序的交易环境,保障公平交易的效力等等。
(三)法治环境为投资者提供明确、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
有权利必有救济。市场经济环境下,众多投资者、经营者们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竞争、甚至产生经济纠纷。面对经济纠纷,除了当事人双方的友好协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调解,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即用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则和程序来确认和维护正当利益,保护权益人不受非法侵犯。可以说,法律是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最重要的武器,也是最终的救济途径。当然,良好的法治环境并不单纯的意味着“有法可依”,还意味着“公正司法”。在同一个法律制度体系下,法治环境更强调的是一个地区的司法状况,司法机关能够不受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影响地公正司法。否则,虽然有法律,却得不到客观公正地执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样得不到保护,甚至还会因此付出更多更大的经济成本。所以,一个法治意识浓厚的环境更能给投资者提供明确、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自然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三、法治环境是规范开发区政府行为的重要途径
(一)法治环境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备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
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依法而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是落实依法治国的主体,每一个政府行为也正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而只有在思想上具备了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才能在行动上体现法治。法治环境本身就蕴含着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信仰宪法和法律,并且习惯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行政事务的深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正是国家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尊重法律、运用法律的具体要求。开发区作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的“领头羊”,在政府行为上同样应成为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先行者。在全国上下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哪个地区能够先将政策落地,先让广大投资者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法治的红利,哪个地区就是投资者、资金、人才的聚集地。
(二)法治环境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履职
在法治环境中,法律不在是政府公共权力的工具,相反,法律至上。法律在公共权力面前取得了独立的和最高的权威地位,一切公共权力机构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公共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具有合法性。正所谓“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行为必须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干涉、侵害公民、组织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无论是具体的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本身,违法行使公共权力都会引起法律责任。法治环境强调的是限制政府权力,把政府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各级国家权力的运行加以有效地制约和控制。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如果能够及时转变理念,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简政放权,并变“以管理为目的的行政”为“以服务为目的的行政”,那么开发区区域内的市场经济将会被激活,创新性的经济增长点也会更多更好。 (三)法治环境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高效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些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和经营者正常的经济活动,增加了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成本。例如,部分政府部门规避责任、消极行政,“一站式”审批服务落实不到位,应当作为的却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增加了投资者的时间成本,降低了投资热情;一些政府部门将权力部门化,利用手中的权力刁难企业,甚至存在利用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大大增加了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经济负担;部分执法人员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选择性执法,执法程序不合法等问题。这些做法损害了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地方经济发展环境。而法治环境下,由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严惩利用手中权力侵害投资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腐败行为,营造出一种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进而促进地区政府和人员依法、高效、廉洁行政。
四、结论
加强开发区区域内法治环境建设,是从长远角度提升开发区的内在竞争力,是开发区“软实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开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规范开发区政府行为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其他方式无法替代的。当然,法治环境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持续性地法治文化积淀的过程。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环境地建成,还需要克服很多困难,例如,在法律的制定层面,上位法应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及时地更新和完善,只有国家层面上的立法不断更新完善,才能正确、及时地指引和规范地方层面的立法行为,才能起到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的作用;在法律的施行层面,良好的法律只有得到落实,才能发挥法律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总之,法治环境的形成需要开发区区域内包括政府、司法机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在内的各方力量地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2]刘炳君.国家战略性经济区的法治环境建设论纲[J].江汉大学学报,2012(12).
[3]陈林,马海倩,江健全.上海开发区改善软环境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思路[J].科学发展,2009(07).
*本文系201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开发区类型与管理模式对开发区竞争力的影响研究”(HB14GL011)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胡艺馨,燕山大学政策法制办公室;董新伟,燕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键词:法治环境;开发区;竞争力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最初设立开发区至今已有近30年,经过这段时间发展与演进,开发区的发展逐步走向稳定、成熟,其对引领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从另一个角度审视,当前开发区的发展似乎进入了瓶颈期。一方面,早期拉动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政策等要素均已经充分得到应用,很难找到一种要素能够刺激开发区经济再次飞速增长;另一方面,随着开发区数量的不断增加,据目前数据显示,仅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国就有200个,而且,范围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直辖市、省、自治区。与此同时,较之开发区,政策性优势更强的高新区、保税区以及2014年新批准设立的自贸区地不断设立,使得各地开发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开发区竞争力的本质是吸引投资的能力。而投资者需要的是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能够兑现的收益预期。如何建立较之其他区域更好的投资环境,是本地开发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面对有限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硬件”要素优势的减弱和逐渐同质化的税收、土地等政策性要素,开发区在改善自身投资环境方面的思路应当由早期的开发“硬件” 要素来吸引外资,转向重视通过挖掘自身“软件”要素来提升自身对外资的吸引力。例如,转变开发区政府管理模式、提升开发区文化软实力、加强开发区法治环境建设等,其中重视法治环境建设在当前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对提升开发区竞争力和推动开发区长远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法治环境是确保开发区经济良性发展的基础
(一)法治环境为投资者提供平等、自由的交易平台
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商品交易以经济主体地位平等、意志自由为前提。只有经济主体通过平等、自由的协商谈判,才能形成互利互惠、互相制约的契约关系,才能完成经济合作和产品交易。那么,对于投资者、经营者而言,哪里能提供这样的交易环境,哪里就具备投资的前提,甚至是吸引力。因为在当前我国地区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均衡的现状下,一些区域还存在着超越市场经济规律的权力,严重影响了经济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而在一个法治健全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经济主体的地位和意志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行政权力或者其他势力可以超越法律来干预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
(二)法治环境为投资者提供安全、有序的投资经营环境
对于外来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来说,都希望自己的投资项目和产品交易能够安全、有序、公平、高效地进行,最终预期收益能够实现并且安全不被侵犯。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量的交易是在陌生的当事人之间进行,而且交易的时间和空间也很可能不是同时进行的,在这种经济环境下,需要有一个可供共同遵守的经济规则和保障体系。而能够提供这些的不是某个个人和机构,而是预先制定的,富有科学性和权威性的法律法规。由法律来制定和维护市场交易的规则,规范各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建立有序的交易环境,保障公平交易的效力等等。
(三)法治环境为投资者提供明确、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
有权利必有救济。市场经济环境下,众多投资者、经营者们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竞争、甚至产生经济纠纷。面对经济纠纷,除了当事人双方的友好协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调解,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即用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则和程序来确认和维护正当利益,保护权益人不受非法侵犯。可以说,法律是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最重要的武器,也是最终的救济途径。当然,良好的法治环境并不单纯的意味着“有法可依”,还意味着“公正司法”。在同一个法律制度体系下,法治环境更强调的是一个地区的司法状况,司法机关能够不受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影响地公正司法。否则,虽然有法律,却得不到客观公正地执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样得不到保护,甚至还会因此付出更多更大的经济成本。所以,一个法治意识浓厚的环境更能给投资者提供明确、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自然会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三、法治环境是规范开发区政府行为的重要途径
(一)法治环境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备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
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依法而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是落实依法治国的主体,每一个政府行为也正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而只有在思想上具备了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才能在行动上体现法治。法治环境本身就蕴含着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信仰宪法和法律,并且习惯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行政事务的深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正是国家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尊重法律、运用法律的具体要求。开发区作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的“领头羊”,在政府行为上同样应成为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先行者。在全国上下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哪个地区能够先将政策落地,先让广大投资者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法治的红利,哪个地区就是投资者、资金、人才的聚集地。
(二)法治环境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履职
在法治环境中,法律不在是政府公共权力的工具,相反,法律至上。法律在公共权力面前取得了独立的和最高的权威地位,一切公共权力机构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公共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具有合法性。正所谓“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行为必须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干涉、侵害公民、组织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无论是具体的政府官员,还是政府本身,违法行使公共权力都会引起法律责任。法治环境强调的是限制政府权力,把政府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各级国家权力的运行加以有效地制约和控制。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如果能够及时转变理念,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简政放权,并变“以管理为目的的行政”为“以服务为目的的行政”,那么开发区区域内的市场经济将会被激活,创新性的经济增长点也会更多更好。 (三)法治环境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高效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些不良行为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和经营者正常的经济活动,增加了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成本。例如,部分政府部门规避责任、消极行政,“一站式”审批服务落实不到位,应当作为的却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增加了投资者的时间成本,降低了投资热情;一些政府部门将权力部门化,利用手中的权力刁难企业,甚至存在利用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大大增加了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经济负担;部分执法人员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选择性执法,执法程序不合法等问题。这些做法损害了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地方经济发展环境。而法治环境下,由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严惩利用手中权力侵害投资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腐败行为,营造出一种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进而促进地区政府和人员依法、高效、廉洁行政。
四、结论
加强开发区区域内法治环境建设,是从长远角度提升开发区的内在竞争力,是开发区“软实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开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规范开发区政府行为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其他方式无法替代的。当然,法治环境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持续性地法治文化积淀的过程。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环境地建成,还需要克服很多困难,例如,在法律的制定层面,上位法应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及时地更新和完善,只有国家层面上的立法不断更新完善,才能正确、及时地指引和规范地方层面的立法行为,才能起到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的作用;在法律的施行层面,良好的法律只有得到落实,才能发挥法律对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总之,法治环境的形成需要开发区区域内包括政府、司法机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在内的各方力量地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2]刘炳君.国家战略性经济区的法治环境建设论纲[J].江汉大学学报,2012(12).
[3]陈林,马海倩,江健全.上海开发区改善软环境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思路[J].科学发展,2009(07).
*本文系201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河北省开发区类型与管理模式对开发区竞争力的影响研究”(HB14GL011)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胡艺馨,燕山大学政策法制办公室;董新伟,燕山大学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