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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是一九五六年调到黑河地区做民族工作的蒙古族干部。近三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指引下,在省民委和地委、行署的领导下,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为民族工作做了一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做的。我没有什么事迹可以介绍,只是向各位领导和与会同志汇报一下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