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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追加和变更执行主体法律意义重大,并对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然而对于申请执行主体的变更,我国民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法律实务中,我们却会常常碰到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执行前或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情形,原债权人将其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更有甚者当事人因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良好的执行而公开叫卖法律文书等等。在这里我们就债权受让人在执行中如何实现其权利的相关具体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