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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2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漳州市平和县编办牵头,会同组织、人事、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核实在编在岗人员情况,重点查清财政供养人员单位1(1种“吃空饷”情况:停薪留职、带薪留职人员以及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调离后或未经组织批准借用六个月以上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