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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新建阆中民用机场的请示》(川府发[1992]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新建四川阆中民用机场。机场场址确定在阆中市石龙乡朱家山附近。二、机场建设规模按起降 B737飞机的技术要求设计。工程总投资控制在五千万元以内,资金由地方筹措解决。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你省商中国民航局等有关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