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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土地徽收的作业程序rn土地徵收须依法定程序,其程序略分为土地徵收前置作业程序及依“土地徵收条例”第二章所定的程序.rn一、土地徵收前置作业程序(一)应按兴办事业的性质及实际需要,勘选适当用地位置及范围.徵收土地在不妨碍兴办事业目的的范围内,应就损失最少的地方为之,并应尽量避免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