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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具体标准: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300元,这是目前全省最高的城市低保标准;全市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不低于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