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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纸和杂志上,人们大量地读到关于“世界500强企业”的信息。然而中小企业如同其称谓一样,“仅仅”是小的和中等的,在国际性的研讨中通常是指雇员人数不超过五百人的企业。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中国,中小企业被亲切地描述为“小巨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已超过42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43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3800多万户。在20世纪90年代以來,工业新增产值的76.6%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扩大就业,提供城乡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1 中小企业要勇于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正在经历一次大的调整和变革。经济的增长必须要转变到依靠科技,走科技集约型之路。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企业一方面要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另一方面又要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科技这个生产力尤其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量。企业能不能够成为主体,关系到科学技术能否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现在很多企业,认为把国外的技术、科研院所的技术买回来就行了。孰不知现在已经到了科技更新换代迅速、周期短的时代。当你买来技术后,如果不能够真正掌握它的核心关键技术,不能够成为它的主体。当它要升级、要更新换代的时候,你原来的这些技术就都过时了。所以,企业必须要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从工业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的普遍经验看,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多数的技术研发中心建在企业,科技队伍的主体集中在企业。所谓产学研的结合,不是说高校、科研院所把成果搞出来以后再给企业,而是要在项目立项的第一时刻起,包括项目的提取、瓶颈问题的提出与解决,都要征求企业的意见,企业要全过程参与。国家高校与科研院所应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服务力量。以企业科研机构为核心的产学研一体化应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同时,要努力形成自己的核心专利技术,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只能是为跨国公司或大公司做代工的加工组装型企业,在产业分工中,只能获得微小的利益。
2 科技创新中要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
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它们往往会遇到技术创新资金来源不足的制约问题。中小企业在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中,处于一种比较劣势的地位,例如信息不对称、国家税务部门和财政行政部门对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可能很难享受到,因为它的渠道、来源可能都有一些问题。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当前国家对中小企业政策优惠方面的“创新基金”和“企业所得税法”。
创新基金,全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专项基金,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运作,扶持和引导各种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它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
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可以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实施条例》,对税收优惠的范围和办法作了进一步明确,在促进技术创新和扶植知识产权相关产业等方面,实施条例分别作出若干具体规定。实施条例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原来是33%);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和中药材的种植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还对因技术进步等需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等等。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中国,中小企业被亲切地描述为“小巨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已超过42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43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3800多万户。在20世纪90年代以來,工业新增产值的76.6%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扩大就业,提供城乡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1 中小企业要勇于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正在经历一次大的调整和变革。经济的增长必须要转变到依靠科技,走科技集约型之路。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企业一方面要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另一方面又要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科技这个生产力尤其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量。企业能不能够成为主体,关系到科学技术能否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现在很多企业,认为把国外的技术、科研院所的技术买回来就行了。孰不知现在已经到了科技更新换代迅速、周期短的时代。当你买来技术后,如果不能够真正掌握它的核心关键技术,不能够成为它的主体。当它要升级、要更新换代的时候,你原来的这些技术就都过时了。所以,企业必须要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从工业发达国家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的普遍经验看,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多数的技术研发中心建在企业,科技队伍的主体集中在企业。所谓产学研的结合,不是说高校、科研院所把成果搞出来以后再给企业,而是要在项目立项的第一时刻起,包括项目的提取、瓶颈问题的提出与解决,都要征求企业的意见,企业要全过程参与。国家高校与科研院所应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服务力量。以企业科研机构为核心的产学研一体化应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同时,要努力形成自己的核心专利技术,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只能是为跨国公司或大公司做代工的加工组装型企业,在产业分工中,只能获得微小的利益。
2 科技创新中要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
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它们往往会遇到技术创新资金来源不足的制约问题。中小企业在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中,处于一种比较劣势的地位,例如信息不对称、国家税务部门和财政行政部门对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可能很难享受到,因为它的渠道、来源可能都有一些问题。这里重点介绍一下当前国家对中小企业政策优惠方面的“创新基金”和“企业所得税法”。
创新基金,全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作为中央政府的专项基金,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进行运作,扶持和引导各种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它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
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可以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实施条例》,对税收优惠的范围和办法作了进一步明确,在促进技术创新和扶植知识产权相关产业等方面,实施条例分别作出若干具体规定。实施条例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原来是33%);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和中药材的种植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还对因技术进步等需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