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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炒信行为是电子商务领域产生的一项严重危害线上市场秩序与信用评价体系的行为.完整的刷单炒信行为需要依靠“产业链”的模式完成,此项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的主体存在多样性.在主体类型化视角下将刷单炒信参与主体分为四类:组织者、需求者、帮助者与实施者.组织者与帮助者的共同组织刷单炒信行为对于市场秩序的法益侵害性大,应视情节轻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刑法进行规制.需求者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基层实施者需立软法从道德观念层面劝阻,并以法治宣传为辅.以求在多方的共同规制下,刷单炒信行为得到有效地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