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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421号令)、《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公安部93号令)和总局领导有关指示精神,12月4日,民航总局公安局赴首都机场,协调首都机场公安分局对博维公司、BGS、国航地服、国货航等驻场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并召开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