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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主要阶段:(1)1949~1980年为中央统一财政与分级管理体制。高等教育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办法,中央各部委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计划与经费预算,上报中央平衡、审批。这种高度集中的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是与当时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相适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