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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起步较早,成绩显著,结合水土保持法14年的执行情况和宣汉县水土保持情况,提出明确水土保持机构的职权、水土保持现场检查制度、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案件进行立案及立案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城市水土保持的规定、无水土保持方案或拒绝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个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