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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深入、系统地研究邪教组织的基本问题,是公安机关实现精确和有效打击的前提,也是公安机关全面、充分履行职能的基础。邪教组织违法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一个复杂客体而非单一客体。邪教组织应当是经国家机关依法禁止的。反政府性、反社会性、反人类性是邪教组织的特征。对邪教组织的认定应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