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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的范围,除了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了公务员范围外,还将法官、检察官也列入了公务员范围。笔者认为,将法官、检察官列入公务员范围的“泛公务员倾向”不利于我国法治建设,不仅会造成我国法律体系的混乱,而且还会影响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