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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契约的稳定性作为农业组织现代化的关键问题一直是农业研究的重点。文章通过约束不同维度的经济行为将农业契约分为交易维度、生产维度以及资源维度契约,并针对不同维度的契约提出相应的专用治理机制。使用模型推导以及博弈论的方法论证了新型治理机制的有效性,寻找到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使得农业契约关系在无需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稳定的专用治理机制,对提高我国现有农业契约的履约率,提升农业组织的稳定性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