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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厂规明文规定.职工当班时不能串岗。上个月的一天上午.我厂整表车间检油表岗位的陈某。见同车间班组的上盖岗位人手紧张.影响到自己岗位的操作流程和自己的工作效率.于是就前去帮忙.在帮忙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右手被机器压伤。我们认为陈某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申报工伤。请问.串岗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