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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我国必须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所得税制,以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税种健全的新型所得税制。为此,我们应当明确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税收中性、税收调节产业结构、税收优惠和税收的收入功能等问题。我国改革所得税制应选择企业所得税为主导性税种,而以其他所得税为辅助性税种。同时,要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开征社会保障税和特种所得税、重定企业所得税优惠办法,重构涉外所得税体系,并采取力。快税收立法步伐和实现与新财会制度的接轨这两项主要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