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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我省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请示》(浙政[2002]12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浙江省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稳步实施。要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放到首位,搞好乡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