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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的发展脉络揭示了其复杂性的一面。由于物流是一种包含了多种内容的一体化给付,根据合同法所坚持的合同类型化立场,其法律含义不太容易明确。在学术界,物流合同被视为非典型合同,在商事实践中尚未形成固化的模式,在司法实践中尚未形成具有司法实践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规则,其法律适用的合适通道只能是法律类推。在这种思想路线指导下,物流合同适用的是承揽规范。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利益,避免法官解决纷争时考虑适用典型合同规则,当事人应将物流合同细化。物流除具有服务性外,还具有营业性。由于物流营业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