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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然而质量监督的管理显着尤为重要,实施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对于整个工程发展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在分析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几点建设性意见,以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研究和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实施方案
中图分类号:TU198+.6
建筑工程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方案设计工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的同时,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时刻监督,以期实现缩短工期、节约建筑成本投资。建筑企业要保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进而制定更加有效的质量监管措施是关键,在工作中,结合科学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整体提高了施工的质量,为建筑企业节约资金浪费,使经济效益最大化。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要想实施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政策,首先要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只有清楚的了解问题,才能深入本质性话题,进而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以下是本人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的几点现存问题。
1、质量监督制度不完善:没有实施建设监理制度,质量监督制度不完善直接导致各种原因产生,把原来工程建设管理由业主和承建单位承担的体制,将其变为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三家共同承担的管理体制。在传统质量监督制度中不含有这项原则,对传统无效的管理制度要摒弃,改革创新有效的管理体制。
2、监理工程师缺乏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十分重要,目前,有些监理师不具备专业知识,在质量检查中会出现严重的失误,最终导致经济损失,甚至带来人身安全危险。比如在汶川地震中,无意中发现山区里有两座希望小学没有倒塌,记者追其原因,发现是有一个优秀的监工,并且在建筑施工中,时刻检查质量。在地震发生时,无一人员伤亡。
3、缺乏技术支持:在建设单位中,缺少专门的人员或者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以及业务指导。在现场施工中,缺乏对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与控制。导致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现象时而出现,这都是缺少专业技术支持导致的恶果。
4、企业自检不完善:企业自检则是指各参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文件,建立约束本单位对自身的施工行为和产品质量的控制机制。在实际执行任务时,企业没有自检,造成施工质量产生,没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第一关。没有完善责任制度和保证措施,没有规范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技术。
二、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管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监管是将质量问题放在首要位置的重要途径,能切实落实好质量检查工作,为建设工程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同时,保证施工有序的进行,不会因为质量问题拖延竣工日期。这就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建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在思想观念上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只有树立正确思想,才能起到引导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发挥自身的责任。工程实体时常出现这样那样的质量缺陷,比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暗箱操作、不負责任等恶劣行为。
质量监督是实物性的监督,如果仅仅有建设单位来监管,会有疏忽,这就要求政府质量监督深入到每个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上,切实落实好每项工作细节。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很多法制尚不够健全,所以法制意识普遍淡薄,政府监督实行微观监督是必要的,有效将质量监督管理落到实体。逐步完善从单一的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转变,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推向质量责任的第一线,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政府质量监督实行宏观调控势在必行。
三、建筑工程中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方案
1、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理念
树立正确意识才能保证质量监督管理的进行,首先应当树立正确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完善其内容,除了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外,应突出全过程、全方位对参与工程建设各个行为主体的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由于建设工程是动态的管理,所以质量管理要实施动态全面性监督,保证在各个环节认真检查,尤其是细节上的问题。并且同时实施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个部门完成本职工作。
2、监管单位协调能力的完善
由于监管单位多,其质量监督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相关内容比较复杂,很多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的配合,只顾着自己的责任,不在乎整体效果,对于整个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非常不利,影响工程按时竣工,同时,降低了工作效率,直接影响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相辅相成,互相进步,有问题及时的沟通。或者建立一个专门协调机构,此机构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各个部门质量监管。
3、专业素质培养
工程质量监理不仅要求监理人员能按要求进行质量控制,而且能处理一般突发性事件,是对专业技术的要求。如混凝土浇捣过程中突然下雨,必须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才能实施正确解决方案。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后,企业单位才能调配重要的工作让其执行。对于工作职业道德培养也是非常关键的,这是基本,否则不认真工作,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的造成人员的伤亡,比如地震的突发性,日本的建筑能抗很强的地震,然而中国在汶川地震中损失特别严重,和质量监督管理有一定的责任。
4、加大监管的执法力度
以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法律法规为依据,约束日常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本着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合理为目的,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的质量行为进行严肃的惩治,人性化处罚制度,严格执法,对所有违反条规的人要平等处理,否则会助长违法违规行为的滋生蔓延,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一定要杜绝这种恶劣行为的发生。
5、合理确定监督注册条件。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条件有14项,其中计划批件、规划批件在招标投标时已进行了审核,但是在施工阶段也不能忽视。整个施工过程是一项动态管理的过程,所以无论施工前还是施工中,必须确定合理的监督注册条件,否则会对工程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四、结语
通过本文的论述,使我们清楚的意识到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对整个工程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势在必行,保证监督部门完成本职任务,同时协调性要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专业知识的培养和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精神,开拓创新更好的质量监督措施,保证建筑工程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完成,为快速发展我国建筑工程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润云.浅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08(02).
[2]李欣阳.浅论工程质量监督的巡查功能[J].企业技术开发(下半月),2010(9).
[3]郭汉丁;郑丕谔.论高校基本建设改革[J].基建优化,2008(09).
[4]徐济华.浅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06(05).
[5]陈泽琳.浅析建筑工程全方位质量监督管理[J].科技信息,2009(03).
[6]吴公稳;杨凡.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之管见[J].工程质量,2003(11).
[7]王凯;郭汉丁.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管理[J].基建优化,2006(5).中国期刊论文网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实施方案
中图分类号:TU198+.6
建筑工程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方案设计工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的同时,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时刻监督,以期实现缩短工期、节约建筑成本投资。建筑企业要保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立于不败之地,进而制定更加有效的质量监管措施是关键,在工作中,结合科学理论知识和实际情况,整体提高了施工的质量,为建筑企业节约资金浪费,使经济效益最大化。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要想实施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政策,首先要深入研究存在的问题,只有清楚的了解问题,才能深入本质性话题,进而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以下是本人在长期工作实践中总结的几点现存问题。
1、质量监督制度不完善:没有实施建设监理制度,质量监督制度不完善直接导致各种原因产生,把原来工程建设管理由业主和承建单位承担的体制,将其变为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三家共同承担的管理体制。在传统质量监督制度中不含有这项原则,对传统无效的管理制度要摒弃,改革创新有效的管理体制。
2、监理工程师缺乏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十分重要,目前,有些监理师不具备专业知识,在质量检查中会出现严重的失误,最终导致经济损失,甚至带来人身安全危险。比如在汶川地震中,无意中发现山区里有两座希望小学没有倒塌,记者追其原因,发现是有一个优秀的监工,并且在建筑施工中,时刻检查质量。在地震发生时,无一人员伤亡。
3、缺乏技术支持:在建设单位中,缺少专门的人员或者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以及业务指导。在现场施工中,缺乏对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与控制。导致工作中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现象时而出现,这都是缺少专业技术支持导致的恶果。
4、企业自检不完善:企业自检则是指各参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文件,建立约束本单位对自身的施工行为和产品质量的控制机制。在实际执行任务时,企业没有自检,造成施工质量产生,没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第一关。没有完善责任制度和保证措施,没有规范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技术。
二、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管
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监管是将质量问题放在首要位置的重要途径,能切实落实好质量检查工作,为建设工程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同时,保证施工有序的进行,不会因为质量问题拖延竣工日期。这就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建立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在思想观念上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只有树立正确思想,才能起到引导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发挥自身的责任。工程实体时常出现这样那样的质量缺陷,比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偷工减料、暗箱操作、不負责任等恶劣行为。
质量监督是实物性的监督,如果仅仅有建设单位来监管,会有疏忽,这就要求政府质量监督深入到每个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上,切实落实好每项工作细节。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很多法制尚不够健全,所以法制意识普遍淡薄,政府监督实行微观监督是必要的,有效将质量监督管理落到实体。逐步完善从单一的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转变,将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推向质量责任的第一线,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政府质量监督实行宏观调控势在必行。
三、建筑工程中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方案
1、创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理念
树立正确意识才能保证质量监督管理的进行,首先应当树立正确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完善其内容,除了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外,应突出全过程、全方位对参与工程建设各个行为主体的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由于建设工程是动态的管理,所以质量管理要实施动态全面性监督,保证在各个环节认真检查,尤其是细节上的问题。并且同时实施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个部门完成本职工作。
2、监管单位协调能力的完善
由于监管单位多,其质量监督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相关内容比较复杂,很多监管部门不能有效的配合,只顾着自己的责任,不在乎整体效果,对于整个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非常不利,影响工程按时竣工,同时,降低了工作效率,直接影响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相辅相成,互相进步,有问题及时的沟通。或者建立一个专门协调机构,此机构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各个部门质量监管。
3、专业素质培养
工程质量监理不仅要求监理人员能按要求进行质量控制,而且能处理一般突发性事件,是对专业技术的要求。如混凝土浇捣过程中突然下雨,必须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才能实施正确解决方案。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后,企业单位才能调配重要的工作让其执行。对于工作职业道德培养也是非常关键的,这是基本,否则不认真工作,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的造成人员的伤亡,比如地震的突发性,日本的建筑能抗很强的地震,然而中国在汶川地震中损失特别严重,和质量监督管理有一定的责任。
4、加大监管的执法力度
以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法律法规为依据,约束日常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本着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合理为目的,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的质量行为进行严肃的惩治,人性化处罚制度,严格执法,对所有违反条规的人要平等处理,否则会助长违法违规行为的滋生蔓延,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一定要杜绝这种恶劣行为的发生。
5、合理确定监督注册条件。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条件有14项,其中计划批件、规划批件在招标投标时已进行了审核,但是在施工阶段也不能忽视。整个施工过程是一项动态管理的过程,所以无论施工前还是施工中,必须确定合理的监督注册条件,否则会对工程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四、结语
通过本文的论述,使我们清楚的意识到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对整个工程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势在必行,保证监督部门完成本职任务,同时协调性要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专业知识的培养和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精神,开拓创新更好的质量监督措施,保证建筑工程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完成,为快速发展我国建筑工程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润云.浅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08(02).
[2]李欣阳.浅论工程质量监督的巡查功能[J].企业技术开发(下半月),2010(9).
[3]郭汉丁;郑丕谔.论高校基本建设改革[J].基建优化,2008(09).
[4]徐济华.浅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06(05).
[5]陈泽琳.浅析建筑工程全方位质量监督管理[J].科技信息,2009(03).
[6]吴公稳;杨凡.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之管见[J].工程质量,2003(11).
[7]王凯;郭汉丁.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的政府监督管理[J].基建优化,2006(5).中国期刊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