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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作为掌握专业知识的特殊群体,应在行政立法听证过程中发挥其知识专长.专家参与行政立法听证,可以加强立法的科学性,增进立法的民主性,提高立法的效率性,维护立法的权威性.行政法制发达国家普遍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行政立法中必须有专家参与以维护立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因此国外专家一般是依法、有组织地参加立法听证活动的.参照各西方国家的经验,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专家储备和利用制度:1.建立专门的专家参与组织或建立专家选任机制;2.明确行政立法听证中专家的地位;3.建立专家参与行政立法听证的权利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