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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股利政策是上市公司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政策,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但仍未成熟,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多带有盲目性与随意性。以西昌电力为研究对象,阐述了公司的股利政策,并以法律环境、公司规模、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股权结构为影响因素分析了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动因,在此基础上以国家、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为行为主体提出了几点针对性建议,旨在为我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提供借鉴。
关键词: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1.081
1 西昌电力公司简介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2002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7年底公司总股本为364,567,500股,公司前三名股东分别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0.15%,18.32%,16.89%。西昌電力公司规模较小,总市值为24.5亿元(2017年12月31日),在64家电力行业上市公司中居于第58位。西昌电力毛利率、净利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排名均处于20位以后,盈利能力一般。
2 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及分析
西昌电力自2011年起每10股派发0.3元股息(含税),扣税后为0.27元(见表1),2011-2016年度一直实行固定的股利政策。2017年每10股派发0.35元股息(含税)。
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股利发放形式单一,为现金股利,不存在转股、配股及其它股利形式。二是股利发放具有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连年派发现金股利。三是股利支付水平较低,2011年至2016年每股股利0.03元。2017年虽有增长,但增长后每股股利仅为0.035元。
我国股市一直以来受国家政策性因素的影响,这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股市目前仍处于不成熟阶段,股市“政策市”的演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还将长期对股市产生重大影响。西昌电力也不例外,它除了具备股市应有的一般特性外,它还兼备中国特色的“政策市”等特点。西昌电力在国内股市刚起步时,股利分红还是可观的。在大的国有企业成为股东后,尽管派发的是现金股利,但它的分红一直处于低水平。
3 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分析
上市公司根据外部环境与公司内部条件决定适合本公司的股利政策,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即选择某种特定的股利政策时加以考虑的因素。本文从法律环境、公司规模、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股权结构四个方面分析西昌电力实行固定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
3.1 法律环境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发展尚未成熟,上市公司制定的股利政策可能会侵害股东利益。证监会于2000年起,将发放现金股利作为公司在公开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条件。政策的颁布对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保护股东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西昌电力制定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在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如实施现金分红,其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2 公司规模
公司规模与现金股利呈正相关关系,上市公司规模越大,现金股利发放水平越高。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多为国家控股,规模较大,声誉较高,更易筹措到资金,有更大可能发放较多的现金股利。本文以总市值作为衡量上市公司规模的指标, 2017年12月31日,报告显示西昌电力总市值为24.5亿元,与居于第一的长江电力总市值2994亿元相比有很大差距。2016年、2017年长江电力每股股利分别为0.40元、0.68元,远远高于西昌电力每股股利0.03元、0.035元。因此,西昌电力低股利政策与公司规模较小有关。
3.3 财务状况
(1)盈利能力。
利润是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基础,一个公司的盈利能力影响着股利政策的制定。盈利能力越强的公司越倾向于派发股利。盈利的稳定性同样也对股利政策产生影响,稳定性越高,公司发放股利的可能性越大。表2是西昌电力主要盈利能力指标,由表2可知,西昌电力盈利能力偏低,并且2013-2017年度各盈利能力指标总体呈下降趋势,西昌电力的盈利能力逐年下降。因此,西昌电力较弱的盈利能力对低股利政策的制定有一定影响。
(2)发展能力。
发展能力指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表现出的增长能力。上市公司发展能力越强,投资需求越大,越需要较多资金。股利的分配会减少公司内部的留存资金,为满足投资需求公司需要对外筹资,而对外筹措资金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更倾向于减少股利支付。据表3可知,西昌电力发展能力指标在2013-2017年度呈波动趋势。西昌电力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逐年增长,但净利润增长率在四个年度为负值,公司净利润出现负增长,总体发展能力较差。但作为国家垄断性行业,电力行业受国家支持,投资需求较大。西昌电力为电力行业上市公司,有较强的投资需求,且投资回收期长,在持续经营的期间债务负担重,用于支付股利的现金受到限制,公司采取了低股利分配政策。
3.4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反映不同性质股份在股份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重。国有及法人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派发股利的可能性越小。国有及法人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股权较为集中的掌握在国家手中,存在股东缺位现象,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能力较强,为扩大投资,管理层倾向于将更多的资金留存在公司,减少股利分配。西昌电力由凉山州西昌电力公司改制设立,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表4显示,西昌电力前十名股东中国有法人持股约为56%,占总股数半数以上,对公司低股利支付产生了影响。 4 结论及建议
股利政策是上市公司核心财务决策之一,关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本文以西昌电力为例,在阐述公司实行的股利政策的基础上,从法律环境、公司规模、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股权结构四个方面分析了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影响因素又分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对股利政策的制定起主导作用。二是不同行业上市公司因所处行业的特殊性,股利政策的制定可能会与一般公司遵循的理论机制相悖。三是分析股利政策离不开国内实际情况。因此,结合国情研究特定行业的股利政策及影响因素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由于西昌电力与电力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存在共性,因此基于本文对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提出针对电力行业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几点建议。
4.1 国家放宽公司上市所有制限制
我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多为国有企业改制形成,国有股比例较多。由于国有股不能上市交易,上市公司的发展受到限制。因此,国家应加大股市的开放力度,合理放宽民企、外企的准入政策,在保持国有股比例相对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国有股比例,进一步促进股市良性发展。
4.2 监管机构加强引导与规范
目前,我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呈现盈利不分、分配少的特点,不利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方面,监管机构应出台相关政策以引导上市公司制定更为合理的股利政策,如规定上市公司发放股利的最低标准及应当披露的具体信息。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应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
4.3 上市公司加快股权结构优化
目前,一些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经营业绩差,严重影响公司融资和持续良性发展。因此,上市公司应通过股权结构优化,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加分红派息,以鼓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4.4 投资者积极转变投资理念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广大投资者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股票的投资目的集中于赚取买卖差价,忽视上市公司的分红回报。投资者错误的投机理念危害股市的健康发展,并给上市公司随意制定股利政策提供可能。投资者应加强专业与法律知识的学习,转变投资理念,重视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促使公司实行适合自身的股利政策,实现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梁婧,王晓燕.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以电力行业为例[J].财会通讯,2015,(23):24-26.
[2]蒋秋菊,李丹蒙.上市公司连续现金分红与利润平滑动机——基于兩类盈余管理视角的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8,40(05):95-109.
[3]苏亚民,姜诚.第一大股东、股权制衡与现金股利[J].财会通讯,2019,(08):27-30.
[4]方卉,徐凤菊,代飞.混合股权、股利平稳性与企业价值[J].财会月刊,2017,(30):3-9.
[5]杨恺,胡北忠.格力电器股利政策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8,(10):207-208.
关键词: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1.081
1 西昌电力公司简介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2002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7年底公司总股本为364,567,500股,公司前三名股东分别为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0.15%,18.32%,16.89%。西昌電力公司规模较小,总市值为24.5亿元(2017年12月31日),在64家电力行业上市公司中居于第58位。西昌电力毛利率、净利率与净资产收益率排名均处于20位以后,盈利能力一般。
2 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及分析
西昌电力自2011年起每10股派发0.3元股息(含税),扣税后为0.27元(见表1),2011-2016年度一直实行固定的股利政策。2017年每10股派发0.35元股息(含税)。
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股利发放形式单一,为现金股利,不存在转股、配股及其它股利形式。二是股利发放具有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连年派发现金股利。三是股利支付水平较低,2011年至2016年每股股利0.03元。2017年虽有增长,但增长后每股股利仅为0.035元。
我国股市一直以来受国家政策性因素的影响,这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股市目前仍处于不成熟阶段,股市“政策市”的演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还将长期对股市产生重大影响。西昌电力也不例外,它除了具备股市应有的一般特性外,它还兼备中国特色的“政策市”等特点。西昌电力在国内股市刚起步时,股利分红还是可观的。在大的国有企业成为股东后,尽管派发的是现金股利,但它的分红一直处于低水平。
3 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分析
上市公司根据外部环境与公司内部条件决定适合本公司的股利政策,股利政策影响因素即选择某种特定的股利政策时加以考虑的因素。本文从法律环境、公司规模、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股权结构四个方面分析西昌电力实行固定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
3.1 法律环境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发展尚未成熟,上市公司制定的股利政策可能会侵害股东利益。证监会于2000年起,将发放现金股利作为公司在公开资本市场再融资的条件。政策的颁布对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保护股东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西昌电力制定的《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在现金流能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如实施现金分红,其比例不低于最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2 公司规模
公司规模与现金股利呈正相关关系,上市公司规模越大,现金股利发放水平越高。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多为国家控股,规模较大,声誉较高,更易筹措到资金,有更大可能发放较多的现金股利。本文以总市值作为衡量上市公司规模的指标, 2017年12月31日,报告显示西昌电力总市值为24.5亿元,与居于第一的长江电力总市值2994亿元相比有很大差距。2016年、2017年长江电力每股股利分别为0.40元、0.68元,远远高于西昌电力每股股利0.03元、0.035元。因此,西昌电力低股利政策与公司规模较小有关。
3.3 财务状况
(1)盈利能力。
利润是上市公司分配股利的基础,一个公司的盈利能力影响着股利政策的制定。盈利能力越强的公司越倾向于派发股利。盈利的稳定性同样也对股利政策产生影响,稳定性越高,公司发放股利的可能性越大。表2是西昌电力主要盈利能力指标,由表2可知,西昌电力盈利能力偏低,并且2013-2017年度各盈利能力指标总体呈下降趋势,西昌电力的盈利能力逐年下降。因此,西昌电力较弱的盈利能力对低股利政策的制定有一定影响。
(2)发展能力。
发展能力指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表现出的增长能力。上市公司发展能力越强,投资需求越大,越需要较多资金。股利的分配会减少公司内部的留存资金,为满足投资需求公司需要对外筹资,而对外筹措资金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更倾向于减少股利支付。据表3可知,西昌电力发展能力指标在2013-2017年度呈波动趋势。西昌电力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逐年增长,但净利润增长率在四个年度为负值,公司净利润出现负增长,总体发展能力较差。但作为国家垄断性行业,电力行业受国家支持,投资需求较大。西昌电力为电力行业上市公司,有较强的投资需求,且投资回收期长,在持续经营的期间债务负担重,用于支付股利的现金受到限制,公司采取了低股利分配政策。
3.4 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反映不同性质股份在股份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重。国有及法人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派发股利的可能性越小。国有及法人股比例高的上市公司,股权较为集中的掌握在国家手中,存在股东缺位现象,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能力较强,为扩大投资,管理层倾向于将更多的资金留存在公司,减少股利分配。西昌电力由凉山州西昌电力公司改制设立,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表4显示,西昌电力前十名股东中国有法人持股约为56%,占总股数半数以上,对公司低股利支付产生了影响。 4 结论及建议
股利政策是上市公司核心财务决策之一,关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未来发展。本文以西昌电力为例,在阐述公司实行的股利政策的基础上,从法律环境、公司规模、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股权结构四个方面分析了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影响因素又分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对股利政策的制定起主导作用。二是不同行业上市公司因所处行业的特殊性,股利政策的制定可能会与一般公司遵循的理论机制相悖。三是分析股利政策离不开国内实际情况。因此,结合国情研究特定行业的股利政策及影响因素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由于西昌电力与电力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存在共性,因此基于本文对西昌电力股利政策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提出针对电力行业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几点建议。
4.1 国家放宽公司上市所有制限制
我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多为国有企业改制形成,国有股比例较多。由于国有股不能上市交易,上市公司的发展受到限制。因此,国家应加大股市的开放力度,合理放宽民企、外企的准入政策,在保持国有股比例相对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国有股比例,进一步促进股市良性发展。
4.2 监管机构加强引导与规范
目前,我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呈现盈利不分、分配少的特点,不利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方面,监管机构应出台相关政策以引导上市公司制定更为合理的股利政策,如规定上市公司发放股利的最低标准及应当披露的具体信息。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应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加强监管力度,规范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
4.3 上市公司加快股权结构优化
目前,一些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经营业绩差,严重影响公司融资和持续良性发展。因此,上市公司应通过股权结构优化,进一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增加分红派息,以鼓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4.4 投资者积极转变投资理念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晚,广大投资者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股票的投资目的集中于赚取买卖差价,忽视上市公司的分红回报。投资者错误的投机理念危害股市的健康发展,并给上市公司随意制定股利政策提供可能。投资者应加强专业与法律知识的学习,转变投资理念,重视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促使公司实行适合自身的股利政策,实现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梁婧,王晓燕.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以电力行业为例[J].财会通讯,2015,(23):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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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恺,胡北忠.格力电器股利政策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8,(10):20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