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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问题是多年来的热点。基于“理念-制度”两个层面的解决思路,应当确立平等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作为纳税人应当享有平等受教育权、作为弱势群体应当得到倾斜性保护的理念。在制度层面,“依居住地入学”的改革需要配套制度,应改革义务教育行政管理制度和财政制度,并完善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