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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是清官最好的名片
清官,即清廉之官,但清廉比较抽象,就人们的感受来说,生活上的贫穷似乎更有说服力。海瑞死的时候,在都察院(相当于监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里,翻箱倒柜,仅找到十几两银子。办丧事的费用都得朋友们凑份子,可见他的确是穷,穷得让人肃然起敬。
海瑞的同事中有一位姓陈的御史(相当于纪委的处级干部)。陈御史经常让差役拿着“红票”到市场上去买米,只付市场价的一半。这种做法当时很普遍,并不是陈御史一个人这样干,老百姓对此是敢怒而不敢言。有一回差役去买米,刚好这个米店的经纪(经理)家里有个见过点世面的何秀才,何秀才认为这不合理,便拿了“红票”到都察院击鼓告状。海瑞得到状纸后勃然大怒,想加倍处罚陈御史,刹刹这种歪风。由于都察院的御史同事们恳切求情,陈御史终于免受处罚。但是海瑞却采取了另一种惩罚方式:先是把拿“红票”买米的差役打三十大板,革去其当差的资格,再把他枷号在陈御史办公的衙门前,以羞辱陈御史。陈御史因此名声不好,他对海瑞自然也是恨之入骨。到了海瑞死的时候,陈御史看到海瑞家如此清贫,实在是一般人所不能忍受的(“见刚峰受用之清苦,有寒士所不能堪者”),于是说:“我不再怨恨他了。”(“回吾怨恨之心矣”)海瑞的“清苦”终于感动了原来对他恨之入骨的陈御史,可见就清官来说,没有什么比他自己过着清贫的生活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了。穷是清官最好的名片。
海瑞为什么穷?按照吴思先生《潜规则》一书的解释,这主要是明代的低工资制度惹的祸。清官不受外财,守着一份死工资过日子,而工资又低,那就只能穷了,这很好理解。进一步推论,因为穷,收入不够用,只好去贪污受贿,因此低工资制度成了明代官员“当贪官的理由”,这也似乎符合逻辑。但是,这个观点却是不能轻易相信的。
海瑞(1514—1587)作为政治明星的高调出场,始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出任浙江淳安知县一职,这时海瑞已经45岁。淳安任上有一件非常著名的买肉事件,研究者历来将它作为海瑞贫穷的依据:“在浙江淳安当知县的时候,穷得要靠自己种菜自给,当然更舍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亲过生日,海瑞买了二斤肉,这条消息居然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第二天,总督发布新闻说:‘昨天听说海县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潜规则·当贪官的理由》)此事见于《明史》记载,似乎没有理由怀疑它的历史真实性。问题是,海瑞是不是真的穷得买不起两斤肉呢?
当时买两斤肉需要多少钱?根据海瑞自己的说法,“猪肉二十五斤,价银五钱四分。”也就是说买25斤猪肉需要0.54两银子,一斤为 0.0216 两,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大概就是14元,和现在的肉价差不多。由于海瑞可能是回民(因为有人认为海瑞的曾祖父海答儿可能是回民),我们假定他买的那两斤肉是牛肉。当时牛肉的售价,“大羹牛肉二斤,价银四分正”,每斤也就是13元。海瑞会穷到付不起26元买2斤牛肉给母亲过生日吗?
明代官员的正式工资不高。按照朱元璋时代确定的工资标准,七品知县的年薪是90石大米,相当于现在的4万块钱,月薪只有3 000多元。由于后来朝廷发给官员的俸禄并不是全额的大米,还有折色,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这360贯钞,名义上顶了36石大米(10贯钞折俸1石),但是较起真来,由于钞法不行,货币严重贬值,这笔钱在市场上未必能买到两石大米。这样计算起来,实际工资只有53石大米(27.49两银子按万历前期的米价每石0.7两来算,可购米39石),不到现在的2.5万元,月薪只有2000元。每个月2000元的工资的确不高,但似乎不至于买不起二十几块钱的两斤肉。
海瑞除了国家发放的工资之外,还有一些收入。海瑞老家有一些田产,据黄仁宇先生估计,总共是40亩光景。40亩地租给别人耕种,地租一般是收获量的一半,明代的海南(当时的广东琼州府)能够种双季稻(还有可能种三季稻),按道理一亩地每年收一石米的地租总会有的,这意味着海瑞一家每年还有二三十两银子的收入。
海瑞的家庭,我们假设情况和2006年年底播映的电视连续剧《大明王朝1566——嘉靖与海瑞》所呈现的情况一样,是海瑞夫妻两人,和老母海太夫人及一个女儿,一家四口,三个成人一个小孩。这样的一家人一年需要多少花费呢?
家庭基本花费不外吃穿住行等项。先说吃。食物的消费量遵循生理规律。按照明清时人的说法,成人一天需要吃1升米,一年需要3.6石米。小孩的食量大概是成人的一半。海瑞的工资里有实发的12石米,已经基本上满足三个大人一个小孩的口粮需要了。海瑞的工资除米之外还有大约30两银子,如果海瑞的家庭情况真的像《大明王朝1566——嘉靖与海瑞》所呈现的那样,海瑞是不可能买不起两斤肉的。
海瑞在淳安知县任上还享有一项重要的政府提供的福利,这就是住宅。帝国的官衙格局和北京的紫禁城一样,在理论上各级官衙就是紫禁城的翻版,只是规模不同而已。淳安县衙建筑布局的图样还保存在著名藏书楼——宁波天一阁所收藏的嘉靖三年(1524年)版的《淳安县志》里面。从图中可以看到,中轴线的最北端的“知县宅”便是县令海瑞一家的住宅,这是一个独立的院落,相当宽敞。院落与前面办公事的大堂之间有一道门,人们所谓的“走后门”,就是指绕过正堂,通过这道门,进入知县的私宅。知县住宅的装修和家具,所有费用都由政府提供。在这样大的院落里,如果海瑞对欣赏花草没有兴趣,当然可以把花坛和空地整出来种菜种瓜。南方气候温暖,随便扔一颗种子都能发芽,所以他不怎么需要到菜市场上去买菜。事实上,许多与海瑞同时代的人都有过海瑞“种菜自给”的做法。有些材料甚至还说,海瑞不仅在衙门空地里种菜,还种稻种麦子,县衙成了试验田。
解决了吃和住的问题,日常生活中剩下的便只有穿和行了。当了官之后出行有经费和驿站,不需要自己掏钱。关于穿,当时的绢一匹不过值0.7两银子,和一石米的价钱差不多,布一匹则只值一石米价的20%。在穿的问题上,海瑞的确是很马虎。嘉靖四十年(1561年)冬天,海瑞到北京听候吏部考核,去拜见原来的福建教育系统老领导(学政)、现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吏部侍郎)朱镇山的时候,朱部长看他在寒冷的冬天里还穿着一件丝质的破袍子,就说你即便是穷,也不至于穷得连一件官服也置办不起吧!海瑞听了,便去置办了一件用黄石绢做的衣服。
清官,即清廉之官,但清廉比较抽象,就人们的感受来说,生活上的贫穷似乎更有说服力。海瑞死的时候,在都察院(相当于监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里,翻箱倒柜,仅找到十几两银子。办丧事的费用都得朋友们凑份子,可见他的确是穷,穷得让人肃然起敬。
海瑞的同事中有一位姓陈的御史(相当于纪委的处级干部)。陈御史经常让差役拿着“红票”到市场上去买米,只付市场价的一半。这种做法当时很普遍,并不是陈御史一个人这样干,老百姓对此是敢怒而不敢言。有一回差役去买米,刚好这个米店的经纪(经理)家里有个见过点世面的何秀才,何秀才认为这不合理,便拿了“红票”到都察院击鼓告状。海瑞得到状纸后勃然大怒,想加倍处罚陈御史,刹刹这种歪风。由于都察院的御史同事们恳切求情,陈御史终于免受处罚。但是海瑞却采取了另一种惩罚方式:先是把拿“红票”买米的差役打三十大板,革去其当差的资格,再把他枷号在陈御史办公的衙门前,以羞辱陈御史。陈御史因此名声不好,他对海瑞自然也是恨之入骨。到了海瑞死的时候,陈御史看到海瑞家如此清贫,实在是一般人所不能忍受的(“见刚峰受用之清苦,有寒士所不能堪者”),于是说:“我不再怨恨他了。”(“回吾怨恨之心矣”)海瑞的“清苦”终于感动了原来对他恨之入骨的陈御史,可见就清官来说,没有什么比他自己过着清贫的生活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了。穷是清官最好的名片。
海瑞为什么穷?按照吴思先生《潜规则》一书的解释,这主要是明代的低工资制度惹的祸。清官不受外财,守着一份死工资过日子,而工资又低,那就只能穷了,这很好理解。进一步推论,因为穷,收入不够用,只好去贪污受贿,因此低工资制度成了明代官员“当贪官的理由”,这也似乎符合逻辑。但是,这个观点却是不能轻易相信的。
海瑞(1514—1587)作为政治明星的高调出场,始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出任浙江淳安知县一职,这时海瑞已经45岁。淳安任上有一件非常著名的买肉事件,研究者历来将它作为海瑞贫穷的依据:“在浙江淳安当知县的时候,穷得要靠自己种菜自给,当然更舍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亲过生日,海瑞买了二斤肉,这条消息居然传到了总督胡宗宪耳朵里。第二天,总督发布新闻说:‘昨天听说海县长给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潜规则·当贪官的理由》)此事见于《明史》记载,似乎没有理由怀疑它的历史真实性。问题是,海瑞是不是真的穷得买不起两斤肉呢?
当时买两斤肉需要多少钱?根据海瑞自己的说法,“猪肉二十五斤,价银五钱四分。”也就是说买25斤猪肉需要0.54两银子,一斤为 0.0216 两,换算成现在的人民币大概就是14元,和现在的肉价差不多。由于海瑞可能是回民(因为有人认为海瑞的曾祖父海答儿可能是回民),我们假定他买的那两斤肉是牛肉。当时牛肉的售价,“大羹牛肉二斤,价银四分正”,每斤也就是13元。海瑞会穷到付不起26元买2斤牛肉给母亲过生日吗?
明代官员的正式工资不高。按照朱元璋时代确定的工资标准,七品知县的年薪是90石大米,相当于现在的4万块钱,月薪只有3 000多元。由于后来朝廷发给官员的俸禄并不是全额的大米,还有折色,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这360贯钞,名义上顶了36石大米(10贯钞折俸1石),但是较起真来,由于钞法不行,货币严重贬值,这笔钱在市场上未必能买到两石大米。这样计算起来,实际工资只有53石大米(27.49两银子按万历前期的米价每石0.7两来算,可购米39石),不到现在的2.5万元,月薪只有2000元。每个月2000元的工资的确不高,但似乎不至于买不起二十几块钱的两斤肉。
海瑞除了国家发放的工资之外,还有一些收入。海瑞老家有一些田产,据黄仁宇先生估计,总共是40亩光景。40亩地租给别人耕种,地租一般是收获量的一半,明代的海南(当时的广东琼州府)能够种双季稻(还有可能种三季稻),按道理一亩地每年收一石米的地租总会有的,这意味着海瑞一家每年还有二三十两银子的收入。
海瑞的家庭,我们假设情况和2006年年底播映的电视连续剧《大明王朝1566——嘉靖与海瑞》所呈现的情况一样,是海瑞夫妻两人,和老母海太夫人及一个女儿,一家四口,三个成人一个小孩。这样的一家人一年需要多少花费呢?
家庭基本花费不外吃穿住行等项。先说吃。食物的消费量遵循生理规律。按照明清时人的说法,成人一天需要吃1升米,一年需要3.6石米。小孩的食量大概是成人的一半。海瑞的工资里有实发的12石米,已经基本上满足三个大人一个小孩的口粮需要了。海瑞的工资除米之外还有大约30两银子,如果海瑞的家庭情况真的像《大明王朝1566——嘉靖与海瑞》所呈现的那样,海瑞是不可能买不起两斤肉的。
海瑞在淳安知县任上还享有一项重要的政府提供的福利,这就是住宅。帝国的官衙格局和北京的紫禁城一样,在理论上各级官衙就是紫禁城的翻版,只是规模不同而已。淳安县衙建筑布局的图样还保存在著名藏书楼——宁波天一阁所收藏的嘉靖三年(1524年)版的《淳安县志》里面。从图中可以看到,中轴线的最北端的“知县宅”便是县令海瑞一家的住宅,这是一个独立的院落,相当宽敞。院落与前面办公事的大堂之间有一道门,人们所谓的“走后门”,就是指绕过正堂,通过这道门,进入知县的私宅。知县住宅的装修和家具,所有费用都由政府提供。在这样大的院落里,如果海瑞对欣赏花草没有兴趣,当然可以把花坛和空地整出来种菜种瓜。南方气候温暖,随便扔一颗种子都能发芽,所以他不怎么需要到菜市场上去买菜。事实上,许多与海瑞同时代的人都有过海瑞“种菜自给”的做法。有些材料甚至还说,海瑞不仅在衙门空地里种菜,还种稻种麦子,县衙成了试验田。
解决了吃和住的问题,日常生活中剩下的便只有穿和行了。当了官之后出行有经费和驿站,不需要自己掏钱。关于穿,当时的绢一匹不过值0.7两银子,和一石米的价钱差不多,布一匹则只值一石米价的20%。在穿的问题上,海瑞的确是很马虎。嘉靖四十年(1561年)冬天,海瑞到北京听候吏部考核,去拜见原来的福建教育系统老领导(学政)、现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吏部侍郎)朱镇山的时候,朱部长看他在寒冷的冬天里还穿着一件丝质的破袍子,就说你即便是穷,也不至于穷得连一件官服也置办不起吧!海瑞听了,便去置办了一件用黄石绢做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