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一、验货、通知与拒收拒收(Rejection)在英美法系的买卖法中有着深远的传统。《英国货物买卖法》(1897、1979年)、《美国统一买卖法》和《统一商法典》都详尽的规定了此制度。依英美法学家的见解,买方收领货物的过程应分为接收(receive)和接受(accept)两个阶段。接收是指买方在收到卖方交付的货物后未验收(examine)的阶段。在此阶段中买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验货,若对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