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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他们都是国企老总,身负要职。然而大权在握后,极度膨胀的金钱欲、权力欲,令他们欲罢不能,亲手为自己打开了通往罪恶深渊的大门……
本期集中刊登的三篇报道,其共同点都与腐败、与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关。国企改革中若缺乏有效監督,极易滋生腐败。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有效地防治腐败,则是国企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少壮派”升迁无望下海
“无线电管理局撤销了!”
2000年6月,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的于厚伟听到这个消息,心里有说不出的沮丧。因为此时,正是他对仕途满怀信心的时候,突然间,前面的彩虹桥消失了,他心里有一种仕途走到头了的感觉。
于厚伟踏入仕途10多年来,可以说都是一帆风顺。他出生于1964年1月,大学毕业后即分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任秘书。进入广西的权力核心机构,对多少人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事,可于厚伟年仅22岁就实现了。为此,他生出了一个宏大的理想,要在仕途上有一番作为。
然而他当上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没多久,广西区政府进行机构改革,无线电管理局被列入了撤并机构名单。对撤并机构领导人员的安排,往往是降级使用,即便是平调,也很少有好的单位可去。于厚伟不由叹自己时运不济。
广西无线电管理局在撤销前,已动工兴建无线电监测大厦,2001年初大厦竣工。广西信息产业局决定成立一家物业公司管理大厦,由谁来任公司老总?考虑到于厚伟曾担任过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对无线电管理业务较熟,局领导层“看中”了他。谈话时,于厚伟略作思考,便答应了。在他看来,他在仕途上已难有作为了,与其默默无闻地在二级单位雪藏一辈子,不如趁此机会下海经商,多赚点钱,过一过潇洒的日子。
2001年6月,于厚伟出任龙悦物业公司董事长。龙悦公司以已撤销的广西无线电管理局的名义出资157.2万元。占股份52.4%;以原广西无线电管理局机关工会名义出资142.8万元(实为广西无线电管理系统119名职工集资),占股份47.6%。
“账外循环”吞公款
广西琅东大酒店虽是股份制企业,但却是国资控股,财务上要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否则以后会面临无休无止的审计,于厚伟懂得这一点,要套钱只能通过账外的方式。
2002年5月,琅东大酒店开业后。决定将餐厅向外发包。不久,廉某找上门来,表示愿意承包。于厚伟与他经过一番商谈后,双方达成了协议。之后于厚伟叫手下的一名经理王某与廉某签订了承包合同,由廉某承包餐厅一年,年租金72万元。7月,廉某将半年租金36万元转进了酒店账户。
不料,几个月后,酒店财务却把他的钱退回来了。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廉某纳闷之时,于厚伟打电话过来了,约他见面细谈。见面后。于厚伟说:“想修改一下原来签的合同,在租金方面改为第一年为试用期,不用交租金,你看怎么样?”
有这么好的事?廉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想答“好啊”,于厚伟话题一转。说:“只是书面上这样写,租金还是要交的。同是生意人,想必你也懂得,酒店难免有些机动的费用,但这些费用又不好在财务账面上反映,只能用机动的办法,比如灵活掌握承包金的使用。”
廉某点点头,表示理解,于厚伟接着说:“上次你通过账户把承包金转过来,这样不好,账面上会有反映,我们就不能灵活使用承包金了,所以叫财务把钱再转退给你。你还是取出来,拿现金来交吧。”
合同怎么签都是一样要交钱,廉某也就同意了于厚伟的想法。之后,于厚伟叫王某再与廉某签订了一份协议。落款日期还是原来的日期。这样,廉某就签了两份合同。廉某叫妻子约了酒店财务费某和李某,一起到银行提现,酒店财务把钱提回了酒店,放在保险柜里。
一个月后,于厚伟要财务费某把廉某交的36万元交给他,收下钱后,于厚伟写了一张36万元的借条。
过了一个月,于厚伟又告诉费某,他需要用钱,叫费某从廉某交的承包金中取了19万元给他,仍开具了借条。
2003年7月,廉某把餐厅转包给了刘某。次年1月,刘某不想承包了,于厚伟便召集两人一起商量,3人同意终止承包餐厅。于厚伟建议,为了避免以后互相扯皮,最好把原来签的承(转)包协议拿出来全部销毁。这样,于厚伟把酒店、廉、刘三方之间签的所有协议销毁了。之后。于厚伟给了廉某一张盖有酒店公章的证明,证明他与琅东大酒店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于厚伟“借”了钱迟迟不见归还,这令费某忐忑不安,担心以后会有什么事发生,于是离开酒店时,她把有关于厚伟写的借条、收据以及银行存款原件或复印件保存下来移交给李某,并复印了一份于厚伟写的借条自己留着。不久,李某也离开了酒店,她也担心于厚伟的借款会出事,把费某交给她的这些票据拿回家保存起来。
至2006年11月,检察官对于厚伟调查时,于厚伟“借”的这些钱一直都未归还。
用公款打造自己的“酒店王国”
从酒店账外资金“借”点钱,对于于厚伟来说,只是“小意思”,他更为长远的“捞钱计划”,是用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这只母鸡来给自己下蛋。
2002年9月,于厚伟未经过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领导层、龙悦公司领导层及广西信息产业局领导层批准,自己一人作出决定。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到资源县投资兴建资源琅东大溜店。
2003年1月,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转款110万元到资源县财政局,作为交第一期土地转让费,之后资源琅东大酒店开始大兴土木。
酒店购买材料、设备,有时是广西琅东大酒店财务根据于厚伟的指示立项拨款支付,有时是于厚伟先垫资,他出的钱采购所开的发票都是集中到他的手上,由他签字后亲自拿到酒店财务报账。许多发票上连经手人的签名都没有,财务提出这个问题后,于厚伟有时自己叫人来补签经办人,有时干脆对财务说,“你们自己找人来补签吧。”这些来补签的人,许多并不是经办人,他们不得不来签名,只好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再补个“代”字。
从2002年12月至2006年4月,经于厚伟签字同意在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财务报账,用于资源琅东大酒店开支购买建材和物品的资金达142万余元。
2004年4月,资源琅东大酒店开业。5月,于厚伟向资源县工商局申请,将资源琅东大酒店登记注册为他的个人独资企业,获得同意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接着,于厚伟招来家人和亲戚,组建了一支于家团队管理酒店,妹夫王某某是“总管”。酒店不设会计,出纳,也不做账,住宿费都是用现金结账,每过一段时间,于厚伟的妹妹便来提款。
自然,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为此,于厚伟以广西琅东大酒店的名义,与其妹夫王某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书”,约定由王某某完成资源琅东大酒店的后续投资,他可以承包经营酒店20年,每年交管理费5万元给广西琅东大酒店,作为广西琅东大酒店前期投入的回报。这份协议没有“外人”知道,酒店开业以来也从未向广西琅东大酒店交过管理费。案发后,面对检察官调查,王某某提供不出任何票据证明他投资了资源琅东大酒店,检察官反倒查出他侵占了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6.2万元。
于厚伟频频恶搞国资的行为激起了广西信息产业局领导的愤怒,该局以书面形式列举了于厚伟的种种恶劣行为,向广西区检察院和广西区纪委举报。2006年6月,广西区纪委和区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2007年1月,于厚伟被刑事拘留。2009年5月底,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认定于厚伟贪污公款233万余元,挪用公款10万元,判处其无期徒刑。
【案后评析】
自视清高的于厚伟的确有才。不过他并未将自己的才华用于正途。而是处心积虑地运用手中权力疯狂敛财,同时还不忘“深谋远虑”地为自己找好“替罪羊”。
法律尊严岂容亵渎!如此挖空心思恶搞国资,也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到头来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和终身的自由。
本期集中刊登的三篇报道,其共同点都与腐败、与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关。国企改革中若缺乏有效監督,极易滋生腐败。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有效地防治腐败,则是国企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少壮派”升迁无望下海
“无线电管理局撤销了!”
2000年6月,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的于厚伟听到这个消息,心里有说不出的沮丧。因为此时,正是他对仕途满怀信心的时候,突然间,前面的彩虹桥消失了,他心里有一种仕途走到头了的感觉。
于厚伟踏入仕途10多年来,可以说都是一帆风顺。他出生于1964年1月,大学毕业后即分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任秘书。进入广西的权力核心机构,对多少人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事,可于厚伟年仅22岁就实现了。为此,他生出了一个宏大的理想,要在仕途上有一番作为。
然而他当上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没多久,广西区政府进行机构改革,无线电管理局被列入了撤并机构名单。对撤并机构领导人员的安排,往往是降级使用,即便是平调,也很少有好的单位可去。于厚伟不由叹自己时运不济。
广西无线电管理局在撤销前,已动工兴建无线电监测大厦,2001年初大厦竣工。广西信息产业局决定成立一家物业公司管理大厦,由谁来任公司老总?考虑到于厚伟曾担任过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对无线电管理业务较熟,局领导层“看中”了他。谈话时,于厚伟略作思考,便答应了。在他看来,他在仕途上已难有作为了,与其默默无闻地在二级单位雪藏一辈子,不如趁此机会下海经商,多赚点钱,过一过潇洒的日子。
2001年6月,于厚伟出任龙悦物业公司董事长。龙悦公司以已撤销的广西无线电管理局的名义出资157.2万元。占股份52.4%;以原广西无线电管理局机关工会名义出资142.8万元(实为广西无线电管理系统119名职工集资),占股份47.6%。
“账外循环”吞公款
广西琅东大酒店虽是股份制企业,但却是国资控股,财务上要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否则以后会面临无休无止的审计,于厚伟懂得这一点,要套钱只能通过账外的方式。
2002年5月,琅东大酒店开业后。决定将餐厅向外发包。不久,廉某找上门来,表示愿意承包。于厚伟与他经过一番商谈后,双方达成了协议。之后于厚伟叫手下的一名经理王某与廉某签订了承包合同,由廉某承包餐厅一年,年租金72万元。7月,廉某将半年租金36万元转进了酒店账户。
不料,几个月后,酒店财务却把他的钱退回来了。这是怎么回事?
就在廉某纳闷之时,于厚伟打电话过来了,约他见面细谈。见面后。于厚伟说:“想修改一下原来签的合同,在租金方面改为第一年为试用期,不用交租金,你看怎么样?”
有这么好的事?廉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想答“好啊”,于厚伟话题一转。说:“只是书面上这样写,租金还是要交的。同是生意人,想必你也懂得,酒店难免有些机动的费用,但这些费用又不好在财务账面上反映,只能用机动的办法,比如灵活掌握承包金的使用。”
廉某点点头,表示理解,于厚伟接着说:“上次你通过账户把承包金转过来,这样不好,账面上会有反映,我们就不能灵活使用承包金了,所以叫财务把钱再转退给你。你还是取出来,拿现金来交吧。”
合同怎么签都是一样要交钱,廉某也就同意了于厚伟的想法。之后,于厚伟叫王某再与廉某签订了一份协议。落款日期还是原来的日期。这样,廉某就签了两份合同。廉某叫妻子约了酒店财务费某和李某,一起到银行提现,酒店财务把钱提回了酒店,放在保险柜里。
一个月后,于厚伟要财务费某把廉某交的36万元交给他,收下钱后,于厚伟写了一张36万元的借条。
过了一个月,于厚伟又告诉费某,他需要用钱,叫费某从廉某交的承包金中取了19万元给他,仍开具了借条。
2003年7月,廉某把餐厅转包给了刘某。次年1月,刘某不想承包了,于厚伟便召集两人一起商量,3人同意终止承包餐厅。于厚伟建议,为了避免以后互相扯皮,最好把原来签的承(转)包协议拿出来全部销毁。这样,于厚伟把酒店、廉、刘三方之间签的所有协议销毁了。之后。于厚伟给了廉某一张盖有酒店公章的证明,证明他与琅东大酒店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于厚伟“借”了钱迟迟不见归还,这令费某忐忑不安,担心以后会有什么事发生,于是离开酒店时,她把有关于厚伟写的借条、收据以及银行存款原件或复印件保存下来移交给李某,并复印了一份于厚伟写的借条自己留着。不久,李某也离开了酒店,她也担心于厚伟的借款会出事,把费某交给她的这些票据拿回家保存起来。
至2006年11月,检察官对于厚伟调查时,于厚伟“借”的这些钱一直都未归还。
用公款打造自己的“酒店王国”
从酒店账外资金“借”点钱,对于于厚伟来说,只是“小意思”,他更为长远的“捞钱计划”,是用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这只母鸡来给自己下蛋。
2002年9月,于厚伟未经过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领导层、龙悦公司领导层及广西信息产业局领导层批准,自己一人作出决定。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到资源县投资兴建资源琅东大溜店。
2003年1月,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转款110万元到资源县财政局,作为交第一期土地转让费,之后资源琅东大酒店开始大兴土木。
酒店购买材料、设备,有时是广西琅东大酒店财务根据于厚伟的指示立项拨款支付,有时是于厚伟先垫资,他出的钱采购所开的发票都是集中到他的手上,由他签字后亲自拿到酒店财务报账。许多发票上连经手人的签名都没有,财务提出这个问题后,于厚伟有时自己叫人来补签经办人,有时干脆对财务说,“你们自己找人来补签吧。”这些来补签的人,许多并不是经办人,他们不得不来签名,只好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再补个“代”字。
从2002年12月至2006年4月,经于厚伟签字同意在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财务报账,用于资源琅东大酒店开支购买建材和物品的资金达142万余元。
2004年4月,资源琅东大酒店开业。5月,于厚伟向资源县工商局申请,将资源琅东大酒店登记注册为他的个人独资企业,获得同意并领取了营业执照。接着,于厚伟招来家人和亲戚,组建了一支于家团队管理酒店,妹夫王某某是“总管”。酒店不设会计,出纳,也不做账,住宿费都是用现金结账,每过一段时间,于厚伟的妹妹便来提款。
自然,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为此,于厚伟以广西琅东大酒店的名义,与其妹夫王某某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书”,约定由王某某完成资源琅东大酒店的后续投资,他可以承包经营酒店20年,每年交管理费5万元给广西琅东大酒店,作为广西琅东大酒店前期投入的回报。这份协议没有“外人”知道,酒店开业以来也从未向广西琅东大酒店交过管理费。案发后,面对检察官调查,王某某提供不出任何票据证明他投资了资源琅东大酒店,检察官反倒查出他侵占了广西琅东大酒店公司6.2万元。
于厚伟频频恶搞国资的行为激起了广西信息产业局领导的愤怒,该局以书面形式列举了于厚伟的种种恶劣行为,向广西区检察院和广西区纪委举报。2006年6月,广西区纪委和区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2007年1月,于厚伟被刑事拘留。2009年5月底,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认定于厚伟贪污公款233万余元,挪用公款10万元,判处其无期徒刑。
【案后评析】
自视清高的于厚伟的确有才。不过他并未将自己的才华用于正途。而是处心积虑地运用手中权力疯狂敛财,同时还不忘“深谋远虑”地为自己找好“替罪羊”。
法律尊严岂容亵渎!如此挖空心思恶搞国资,也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到头来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和终身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