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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作为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机制,在化解矛盾、平息纷争、消除隔阂、沟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只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夸大人民调解的作用、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化、司法化都是与现代法制精神相违背的。只有正确理解人民调解的涵义、正确界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才能发挥人民调解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