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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草案)》正式公布,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条件。根据草案,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45岁以下的全目制本科、45周岁以下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35岁以下在深参保3年以上的紧缺类高级工、40岁以下的紧缺类技师等均可直接引进入户。即使高层次人才本人选择不入户深圳,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办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