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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刑事举证责任制度尚不完善,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之处。究其原因,概念的长期纷争难逃其咎。论者们往往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举证责任”、“证明责任”二概念,因而缺乏相互交流的前提──概念的同一性,致使有关研究始终停留在阐明概念的层面。本文在澄清有关概念的基础上,剖析了举证责任制度的现状,进而予以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