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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电信公司已开始向400个家庭开展商业性、期为六个月的视频点播(VOD)业务,即作为正式商业性 VOD业务的序幕,以便可对人们对节目的需求和价格情况加以调查。这一做法遭到 Wharf 电缆公司的抗议。Wharf 公司认为,至1996年6月底之前,在香港只有它一家公司有权利来提供付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