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王兰花获“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第八屆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和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王兰花热心小组党支部书记王兰花获得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每2年评选表彰一次,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