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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能力,这是时代赋予我们教育工作者的神圣使命。作为一名从事盲教育的数学教师,我们应该考虑的便是如何培养学生的数学能力。数学能力,包括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由于盲生的生理缺陷,他们对事物的视觉直观能力差,空间想象能力在他们身上很难实现,我们只能通过其它两个方面的训练来进行补偿,进而提高盲生的数学能力。从中学生的心理特点来看,整个中学阶段,学生的思维能力处于急速发展时期,初一学生的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初二、三学生的思维,倾向于经验型逻辑思维。因此,在初中阶段,培养盲生的思维能力,促使他们的思维由形象思维发展为逻辑思维,并由经验型逻辑思维迅速地转化为理论型思维,尤为重要。那么什么是逻辑思维能力?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来培养盲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呢?
逻辑思维能力,是正确、合理地进行思考的能力,它在盲生数学能力培养中起到核心的作用。逻辑思维能力,主要包括形式思维能力和辨证思维能力两个方面。形式思维是凭借概念并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律而进行的思维,它的思维形式为概念、判断和推理;辨证思维也是凭借概念,但却是按照辨证逻辑的规律而进行的思维。它的思维形式也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要求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在形式思维方面,要求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时,能够正确地使用概念,恰当地下判断,合乎逻辑地进行综合、抽象概括、推理论证。不论是对概念的理解、对数式的演变、对命题的推理,都要求作到思路清晰、因果分明、言必有据、推理严谨;在辨证思维方面,要求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时,能够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点,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用对立统一规律,用质量互变规律,来理解、掌握和应用数学知识。
培养盲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结合基础知识教学,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知识和能力总是相辅相承的,因此在向盲生传授数学知识的过程中,就可以培养卣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只要把知识的教学,作为培养能力的载体,在传授知识中,渗透或介绍逻辑思维的规律和方法,便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逻辑思维是抽象思维,是理性认识,培养逻辑思维必须从感性认识人手,即在形象思维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使之转化为逻辑思维。一般说来,首先要使学生形成鲜明的表象,完成形象思维的阶段,再通过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的思维活动,形成概念、判断,最后用“词”的语言表达思维的对象。具体方法:
1 先让学生意会。使他们有朦胧感知。
例如:‘角’概念的引入,课堂上我们可以让学生去触摸一些具体的实物:两脚规张开的两脚、桌子相邻的两边,它们都能给学生以‘角’的形象,再分析综合:它们都是由两条射线组成的,而且两条射线有公共端点,最后抽象概括:这种由有公共端点的两条射线所组成的图形叫做角。这种形成概念的过程是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在感性阶段,就是让学生对‘角’有所意会,使之对角有朦胧感知。
2 再给学生言传。使之明确领会。
学生对逻辑思维的方法,从朦胧感知开始,经过一段时间的意会,在适当地时候,可以明确地告诉学生概念、判断、推理等各种思维形式的特点、结构及其思维规律。
例如:
(1)“定义是说明名词含义的词句,使各名词互不相混。”这里应告诉学生“定义是袁述概念的词句”。
(2)证明的结构与步骤,书中写出证明的含义是从题设出发,经过逐次推理来判断命题是否正确的过程。
(3)介绍‘实数’的分类,给概念的分类提供了一个逻辑分类的形式。
这些都明确地告诉学生逻辑思维的形式与方法。
3 在数学知识教学过程中,教师对盲生要以身示教,使之有模可仿。讲解要合乎逻辑性。作出示范使盲生学有榜样。
例如,讲授概念时,必须正确地揭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学生明确概念的定义包括概念所表示的属性和对象两个方面;讲授命题,必须教会学生掌握公式、定理的推理方法。掌握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讲授推理证明时,必须讲清各种证明方法的模式,要强调用怎样的关联词来表述各种证明方法;讲授解题时,必须教会学生如何分析、如何寻找解题思路、如何确定解题方法。
教师的语言和板书(对低视生),要准确严谨、富有条理、言之有据、合乎逻辑性;对盲生回答问题(包括作业)时的叙述,要求合乎逻辑性,要认真、细致、及时地纠正学生所犯的逻辑性错误。
上述三种方法,分别从三方面讲述了如何培养盲生的形式逻辑思维能力。其实,培养辨证逻辑思维的能力,也可以贯穿在意会、言传、身教三个步骤中,这样的例子很多,现举三例,以见一斑。
例1 可以通过揭示二次三项式、一元二次方程、一元二次不等式等知识之间的联系,说明数学知识相互联系的观点。
例2,在复习一元二次方程这一单元时,可以作这样一个小结:当二次项系数a=0时,一元二次方程变成一元一次方程。这是由于构成方程的条件在数值上的变化引起的,这种现象蕴涵着由量变引起质变的辨证法的运动变化观点。
例3,在解题教学中,可以用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的观点去发现解题的途径,用“特殊”探路,找“一般”规律,用抓主要矛盾的观点,去分析题目中的条件和结论,从而想到要充分地去挖掘隐舍条件,巧妙地去转换条件,积极地去创设条件。使问题化难为易,迎刃而解。
二、加强思维基本功训练,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在游泳中学会游泳,这是培养能力的形象化说法。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尤其是培养盲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更要让他们在思维中学会思维,因此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训练盲生逻辑思维的基本功,这可以围绕形式思维的基本形式和辨证法的基本观点来进行。
1 作关于概念的思维训练。
(1)必须引导盲生作两“化”的训练:把抽象的概念形象化,用具体形象化的东西来帮助理解概念;把具体的事物抽象化,例如:把计算具体数字的题目,抽象化为含有字母文字的计算式。
(2)必须适当地举一些反例,让盲生在辨证、比较的过程中,澄清错误的、含糊的认识,加深对概念的正确理解。
(3)必须要求盲生用准确的语言表述数学概念。
2,作关于判断的思维训练,着重抓以下两个方面:
(1)培养盲生认真审题的习惯,教给他们审题的一般方法。
(2)对所讲命题,易混淆的概念,可进行阶段性的训练,让学生深刻理解其含义。
3 作关于推理的思维训练。
(1)每引入一种新的证明方法,必须通过实例,先给盲生讲清这种证明方法的推理格式,再要求他们能按推理格式进行论证解题。在初中代数中,必须要求盲生掌握好以下两种最基本、最常用的推理格式:综合法顺证格式、分析法逆推格式。
(2)作关于联想的思维训练。推理过程的思维活动,要积极进行联想,经过联想,达到“顿悟”,接通解题思路,所以要 指导盲生联想。可通过布置一些便于作纵横向联想的题目给他们练习,让他们在联想实践中学会联想。
4 要引导盲生总结解题规律。积累解题经验。
数学中有很多解题的方法和技巧,隐含于课本的例题解法中,由于盲生在这方面的阅历少,只靠他们自己很难总结出来,因此,作为教师,要关于启发引导盲生去发掘它,去提炼它。例如:求根公式的证明中,隐含着配方法;求分式的定义域,隐含着相对法等。
5 作关于辨证法基本观点的训练。
(1)在单元复习中,要求学生用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规律,去归纳知识,揭示知识的内在联系。例如:方程的分类可以使学生建立良好的认知结构。
(2)编写适当的题目,让学生在答题的思考中,领悟到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规律。例如:学习了平均数和方差后,可以提出这样的思考题:一组数据经过变化形成一组新数据的同时,它的平均数和方差是否变化?是怎样变化的?
(3)要求学生在解题思维中,有意识地使用辩证法的思维方法。例如:对待具有一般性结论的题目,可以遵循“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这一哲理去思考。例如:求定值这类问题,可以由特殊情况入手,探明一般情况的结论,把“一般”转化为“特殊”来处理。
6 通过反例剖析,纠正逻辑性错误。
给盲生进行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树立正面的榜样,再通过反例的剖析。纠正逻辑性错误,可以加深盲生对逻辑思维的理解,反面教育的做法,可以有如下两种:
(1)及时指出并纠正盲生在答题或作业中暴露出来的逻辑错误。
(2)剖析典型的逻辑错例。选用典型性的逻辑错例和数学诡辩题,通过课堂讲解剖析,让盲生能够辨别正误,唤起注意,吸取教训,以免复辙。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培养盲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在对盲生的数学能力培养中起到核心的作用。它是让盲生运用数学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基本要素。对任何一个实际问胚的分析和解决,关键是靠“想”来实现的。合乎逻辑的“想”,就能获得正确、合理的分析,就容易找到好的解题途径,也就能顺利地解决问题。所谓合乎逻辑的“想”,就是在思考问题时,能凭借概念,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律和辨证逻辑的规律而进行的思维。再接通“因果链”。实现全过程“因果关系”的逻辑推理。因此,培养盲生逻辑思维能力的过程,也就是让盲生逐步形成运用数学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能力,它是培养盲生数学能力的关键所在。
逻辑思维能力,是正确、合理地进行思考的能力,它在盲生数学能力培养中起到核心的作用。逻辑思维能力,主要包括形式思维能力和辨证思维能力两个方面。形式思维是凭借概念并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律而进行的思维,它的思维形式为概念、判断和推理;辨证思维也是凭借概念,但却是按照辨证逻辑的规律而进行的思维。它的思维形式也是概念、判断和推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要求包括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在形式思维方面,要求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时,能够正确地使用概念,恰当地下判断,合乎逻辑地进行综合、抽象概括、推理论证。不论是对概念的理解、对数式的演变、对命题的推理,都要求作到思路清晰、因果分明、言必有据、推理严谨;在辨证思维方面,要求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时,能够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点,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用对立统一规律,用质量互变规律,来理解、掌握和应用数学知识。
培养盲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结合基础知识教学,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知识和能力总是相辅相承的,因此在向盲生传授数学知识的过程中,就可以培养卣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只要把知识的教学,作为培养能力的载体,在传授知识中,渗透或介绍逻辑思维的规律和方法,便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逻辑思维是抽象思维,是理性认识,培养逻辑思维必须从感性认识人手,即在形象思维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使之转化为逻辑思维。一般说来,首先要使学生形成鲜明的表象,完成形象思维的阶段,再通过分析和综合,抽象和概括的思维活动,形成概念、判断,最后用“词”的语言表达思维的对象。具体方法:
1 先让学生意会。使他们有朦胧感知。
例如:‘角’概念的引入,课堂上我们可以让学生去触摸一些具体的实物:两脚规张开的两脚、桌子相邻的两边,它们都能给学生以‘角’的形象,再分析综合:它们都是由两条射线组成的,而且两条射线有公共端点,最后抽象概括:这种由有公共端点的两条射线所组成的图形叫做角。这种形成概念的过程是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在感性阶段,就是让学生对‘角’有所意会,使之对角有朦胧感知。
2 再给学生言传。使之明确领会。
学生对逻辑思维的方法,从朦胧感知开始,经过一段时间的意会,在适当地时候,可以明确地告诉学生概念、判断、推理等各种思维形式的特点、结构及其思维规律。
例如:
(1)“定义是说明名词含义的词句,使各名词互不相混。”这里应告诉学生“定义是袁述概念的词句”。
(2)证明的结构与步骤,书中写出证明的含义是从题设出发,经过逐次推理来判断命题是否正确的过程。
(3)介绍‘实数’的分类,给概念的分类提供了一个逻辑分类的形式。
这些都明确地告诉学生逻辑思维的形式与方法。
3 在数学知识教学过程中,教师对盲生要以身示教,使之有模可仿。讲解要合乎逻辑性。作出示范使盲生学有榜样。
例如,讲授概念时,必须正确地揭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学生明确概念的定义包括概念所表示的属性和对象两个方面;讲授命题,必须教会学生掌握公式、定理的推理方法。掌握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讲授推理证明时,必须讲清各种证明方法的模式,要强调用怎样的关联词来表述各种证明方法;讲授解题时,必须教会学生如何分析、如何寻找解题思路、如何确定解题方法。
教师的语言和板书(对低视生),要准确严谨、富有条理、言之有据、合乎逻辑性;对盲生回答问题(包括作业)时的叙述,要求合乎逻辑性,要认真、细致、及时地纠正学生所犯的逻辑性错误。
上述三种方法,分别从三方面讲述了如何培养盲生的形式逻辑思维能力。其实,培养辨证逻辑思维的能力,也可以贯穿在意会、言传、身教三个步骤中,这样的例子很多,现举三例,以见一斑。
例1 可以通过揭示二次三项式、一元二次方程、一元二次不等式等知识之间的联系,说明数学知识相互联系的观点。
例2,在复习一元二次方程这一单元时,可以作这样一个小结:当二次项系数a=0时,一元二次方程变成一元一次方程。这是由于构成方程的条件在数值上的变化引起的,这种现象蕴涵着由量变引起质变的辨证法的运动变化观点。
例3,在解题教学中,可以用分析矛盾的特殊性的观点去发现解题的途径,用“特殊”探路,找“一般”规律,用抓主要矛盾的观点,去分析题目中的条件和结论,从而想到要充分地去挖掘隐舍条件,巧妙地去转换条件,积极地去创设条件。使问题化难为易,迎刃而解。
二、加强思维基本功训练,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在游泳中学会游泳,这是培养能力的形象化说法。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尤其是培养盲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更要让他们在思维中学会思维,因此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训练盲生逻辑思维的基本功,这可以围绕形式思维的基本形式和辨证法的基本观点来进行。
1 作关于概念的思维训练。
(1)必须引导盲生作两“化”的训练:把抽象的概念形象化,用具体形象化的东西来帮助理解概念;把具体的事物抽象化,例如:把计算具体数字的题目,抽象化为含有字母文字的计算式。
(2)必须适当地举一些反例,让盲生在辨证、比较的过程中,澄清错误的、含糊的认识,加深对概念的正确理解。
(3)必须要求盲生用准确的语言表述数学概念。
2,作关于判断的思维训练,着重抓以下两个方面:
(1)培养盲生认真审题的习惯,教给他们审题的一般方法。
(2)对所讲命题,易混淆的概念,可进行阶段性的训练,让学生深刻理解其含义。
3 作关于推理的思维训练。
(1)每引入一种新的证明方法,必须通过实例,先给盲生讲清这种证明方法的推理格式,再要求他们能按推理格式进行论证解题。在初中代数中,必须要求盲生掌握好以下两种最基本、最常用的推理格式:综合法顺证格式、分析法逆推格式。
(2)作关于联想的思维训练。推理过程的思维活动,要积极进行联想,经过联想,达到“顿悟”,接通解题思路,所以要 指导盲生联想。可通过布置一些便于作纵横向联想的题目给他们练习,让他们在联想实践中学会联想。
4 要引导盲生总结解题规律。积累解题经验。
数学中有很多解题的方法和技巧,隐含于课本的例题解法中,由于盲生在这方面的阅历少,只靠他们自己很难总结出来,因此,作为教师,要关于启发引导盲生去发掘它,去提炼它。例如:求根公式的证明中,隐含着配方法;求分式的定义域,隐含着相对法等。
5 作关于辨证法基本观点的训练。
(1)在单元复习中,要求学生用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规律,去归纳知识,揭示知识的内在联系。例如:方程的分类可以使学生建立良好的认知结构。
(2)编写适当的题目,让学生在答题的思考中,领悟到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规律。例如:学习了平均数和方差后,可以提出这样的思考题:一组数据经过变化形成一组新数据的同时,它的平均数和方差是否变化?是怎样变化的?
(3)要求学生在解题思维中,有意识地使用辩证法的思维方法。例如:对待具有一般性结论的题目,可以遵循“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这一哲理去思考。例如:求定值这类问题,可以由特殊情况入手,探明一般情况的结论,把“一般”转化为“特殊”来处理。
6 通过反例剖析,纠正逻辑性错误。
给盲生进行逻辑思维训练,可以树立正面的榜样,再通过反例的剖析。纠正逻辑性错误,可以加深盲生对逻辑思维的理解,反面教育的做法,可以有如下两种:
(1)及时指出并纠正盲生在答题或作业中暴露出来的逻辑错误。
(2)剖析典型的逻辑错例。选用典型性的逻辑错例和数学诡辩题,通过课堂讲解剖析,让盲生能够辨别正误,唤起注意,吸取教训,以免复辙。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培养盲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在对盲生的数学能力培养中起到核心的作用。它是让盲生运用数学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基本要素。对任何一个实际问胚的分析和解决,关键是靠“想”来实现的。合乎逻辑的“想”,就能获得正确、合理的分析,就容易找到好的解题途径,也就能顺利地解决问题。所谓合乎逻辑的“想”,就是在思考问题时,能凭借概念,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律和辨证逻辑的规律而进行的思维。再接通“因果链”。实现全过程“因果关系”的逻辑推理。因此,培养盲生逻辑思维能力的过程,也就是让盲生逐步形成运用数学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能力,它是培养盲生数学能力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