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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是黑龙江省三大重要战略资源之一,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环境因子。当前,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尚不完善,主要是存在着资金补偿主体单一,补偿标准缺少动态调整等问题。完善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生态补偿机制,中央及地方政府应在财税政策方面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补偿资金融资渠道,强化生态补偿的税收调节机制,适时开征生态建设费等筹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