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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爱”,但有些教师就是因为对学生充满着“深沉的爱”,对自己从事的教育工作充满着“高度的责任感”,而作出了对学生构成伤害的言和行。这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个别教师的教育能力问题,也不能简单地定性为个别教师的道德品质问题,这是传统观念影响的结果。传统的观念尤其是传统的职业道德观念使部分教师对“爱”的含义理解有所偏颇,对“爱”的行为的实施有所偏激。为了能改变教师的传统观念,为了建立一种新型的、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