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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重要形式之一,开展符合纳税人需求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是每年的税法宣传重点。如何积极探索税法宣传新途径,进一步调整宣传策略,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更是摆在税务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关键词:税法;宣传;纳税人需求
全国税收宣传月已经走入第21个年头,通过宣传方式、宣传内容上的不断充实和改进,可以说,税法宣传走进了各行各业,走进了大街小巷,也越来越走进了人们的心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税收改革的不断完善,税法宣传也需要不断适应发展发挥自身的作用。当前税收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宣传内容较为肤浅。当前税收宣传的内容存在重宣传纳税人义务、轻纳税人权益,这与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是不相适应的,也与纳税人不断增强的纳税意识、税收法律意识是不相适应的;二是宣传形式过于简单。税收宣传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形式的多样性,但是受到资金支持、宣传资源的限制,目前还只是拘泥于传统的方法,停留在做表面文章上,如拉拉横幅、发发材料、放放录音,顶多在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几篇稿件、制作宣传图片或影像资料等等,这些形式只能起到短期宣传的声势效应,纳税人更多的是把每年一次的税法宣传看作是税务部门自身的一项活动,很难投入地进行参与,这样宣传的效果当然不理想;三是宣传注重短期时效。目前,税收部门在税收宣传工作上只注重宣传月期间的突击宣传,忽略了日常宣传,使得税收宣传缺乏品牌效应,12366还没有像12315一样成为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热线品牌;四是宣传效果不佳。税收宣传难以引起纳税人的触动和注意。当前税务部门侧重于自己宣传什么、如何宣传,而无视于纳税人需要什么、关注什么。在税收宣传前,缺少对纳税人税法需求的深入调查;在税收宣传中,缺少对纳税人的感受和体验的调查;在税收宣传结束后,缺少对纳税人进行回访和效果评估。结果是形式大于内容,一方面导致宣传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改进和提高当前税法宣传的水平,需要转变传统的观念,从组织、策划、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增强全民参与。每年四月,各级、各地税务机关都会大张旗鼓的举办声势浩大的税法宣传活动,尽管方式不尽相同,但大都是是以上街分发资料、接受公众纳税咨询为主要内容,也就是所谓的宣传时轰轰烈烈、宣传后冷冷清清,税法宣传的效果自然可想而知,不能起到调动群众积极参与进而增强纳税观念的宣传目的。因此,在税法宣传月当中,采取能够吸引各类社会公众眼球的喜闻乐见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策略,以起到良好的效果。比如,针对青少年,税务机关可以举办一些税法知识讲座以及图画、征文等文化活动,通过广泛参与和评奖,让税法宣传与基础教育联系起来。我局就进行过税收宣传走进学校的活动,选择城区的一所学校,成立“税务图书室”,通过税收图书专栏将税法带到了菁菁校园,将爱心传达到莘莘学子,并邀请师生们来我局参观,分发一些学习用品等,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种活动,虽然不一定能取得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方式独特、立意鲜明,突出了对下一代的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对国家税收的正确认识,树立起良好的纳税意识,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实在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税宣方式,应该大力提倡。针对广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组织全民参与的诸如税收知识竞赛、有奖征询纳税建议、发票抽奖等形式,调动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对纳税进行思考,增强他们依法纳税的法制观念,进而提高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使依法纳税逐渐成为全社会都来自觉维护的共识,从而切实起到税法宣传的目的。比如,我分局组织的企业会计联合签名杜绝假账等活动,既进行了宣传又给企业会计上了生动的一节课。
第二、正确处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的关系,确保税收宣传的长效性。税收宣传是经常性的工作,为起到“润物无声”的效果,在平时工作中,税务人员就应该通过纳税服务工作和网站等渠道,主动采集归纳纳税人关于办税的需求,经过分析总结后适时地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宣传和辅导,使纳税人在办税的过程中能够了解到他们最想知道的涉税信息,加强税法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例如: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办纳税人税收业务培训班;及时在办税服务厅的公告栏上公布出最新税收政策文件;主动向纳税人介绍税收法律法规和纳税流程等等。在实际税收工作当中,将税法宣传日常化、规律化,不仅可以大大充实纳税服务的内涵和实践,也能使平时税务机关的税法宣传获得更加满意的社会效果。
第三、做好税收宣传与税收工作的结合。一是与税收征管相结合。比如在今年的两税普查、企业所得税清算、12万元申报等工作中,要求税收管理员做好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新政策、新法规,把税收宣传融入税收征管过程中。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完善各类宣传设施,方便纳税人了解新政策、新法规,同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种涉税咨询。二是与优化税收环境相结合。通过定期组织召开税企座谈会,走访纳税人等活动,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需求,融洽税企关系。
第四、创新宣传形式。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把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放在首位。比如在美国,税务机关通过每年发放给纳税人的宣传手册,附上支出和收入的明细以及税收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让纳税人知道了解政府财政支出是自己的基本权利,进而增强依法纳税、为国家税收作贡献的责任心。在日本,国税厅在一些税务署建立了永久性的税法教育基地,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和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参观或实地调查提供方便。还在网站上安排了税法教学课件、在线小游戏、税法FLASH等资源,提供与公民的互动。在日本各个公共场所,人们可以随处得到“日本纳税简介”的小册子。此外,还和民间团体一起每年派遣讲师到学校开办税法学习讲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级税务机关的实际,不断地充实税法宣传内容,不断改进税法宣传方式,不断创新税法宣传形式,让税法深入人心,增强全体人民的纳税光荣感和责任心,这是我们税务干部必须面对的挑战、必须担起的责任。
挑战与责任共存,我们相信,通过政府、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社会的共同努力,税法宣传将不再是个口号或形式,纳税人会日益明白纳税的意义,并真切地感受到:税法宣传就在我们身边!
关键词:税法;宣传;纳税人需求
全国税收宣传月已经走入第21个年头,通过宣传方式、宣传内容上的不断充实和改进,可以说,税法宣传走进了各行各业,走进了大街小巷,也越来越走进了人们的心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税收改革的不断完善,税法宣传也需要不断适应发展发挥自身的作用。当前税收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是宣传内容较为肤浅。当前税收宣传的内容存在重宣传纳税人义务、轻纳税人权益,这与国家税务总局新颁布的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是不相适应的,也与纳税人不断增强的纳税意识、税收法律意识是不相适应的;二是宣传形式过于简单。税收宣传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形式的多样性,但是受到资金支持、宣传资源的限制,目前还只是拘泥于传统的方法,停留在做表面文章上,如拉拉横幅、发发材料、放放录音,顶多在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几篇稿件、制作宣传图片或影像资料等等,这些形式只能起到短期宣传的声势效应,纳税人更多的是把每年一次的税法宣传看作是税务部门自身的一项活动,很难投入地进行参与,这样宣传的效果当然不理想;三是宣传注重短期时效。目前,税收部门在税收宣传工作上只注重宣传月期间的突击宣传,忽略了日常宣传,使得税收宣传缺乏品牌效应,12366还没有像12315一样成为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热线品牌;四是宣传效果不佳。税收宣传难以引起纳税人的触动和注意。当前税务部门侧重于自己宣传什么、如何宣传,而无视于纳税人需要什么、关注什么。在税收宣传前,缺少对纳税人税法需求的深入调查;在税收宣传中,缺少对纳税人的感受和体验的调查;在税收宣传结束后,缺少对纳税人进行回访和效果评估。结果是形式大于内容,一方面导致宣传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改进和提高当前税法宣传的水平,需要转变传统的观念,从组织、策划、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增强全民参与。每年四月,各级、各地税务机关都会大张旗鼓的举办声势浩大的税法宣传活动,尽管方式不尽相同,但大都是是以上街分发资料、接受公众纳税咨询为主要内容,也就是所谓的宣传时轰轰烈烈、宣传后冷冷清清,税法宣传的效果自然可想而知,不能起到调动群众积极参与进而增强纳税观念的宣传目的。因此,在税法宣传月当中,采取能够吸引各类社会公众眼球的喜闻乐见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策略,以起到良好的效果。比如,针对青少年,税务机关可以举办一些税法知识讲座以及图画、征文等文化活动,通过广泛参与和评奖,让税法宣传与基础教育联系起来。我局就进行过税收宣传走进学校的活动,选择城区的一所学校,成立“税务图书室”,通过税收图书专栏将税法带到了菁菁校园,将爱心传达到莘莘学子,并邀请师生们来我局参观,分发一些学习用品等,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种活动,虽然不一定能取得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方式独特、立意鲜明,突出了对下一代的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对国家税收的正确认识,树立起良好的纳税意识,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实在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税宣方式,应该大力提倡。针对广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组织全民参与的诸如税收知识竞赛、有奖征询纳税建议、发票抽奖等形式,调动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对纳税进行思考,增强他们依法纳税的法制观念,进而提高履行纳税义务的自觉性,使依法纳税逐渐成为全社会都来自觉维护的共识,从而切实起到税法宣传的目的。比如,我分局组织的企业会计联合签名杜绝假账等活动,既进行了宣传又给企业会计上了生动的一节课。
第二、正确处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的关系,确保税收宣传的长效性。税收宣传是经常性的工作,为起到“润物无声”的效果,在平时工作中,税务人员就应该通过纳税服务工作和网站等渠道,主动采集归纳纳税人关于办税的需求,经过分析总结后适时地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宣传和辅导,使纳税人在办税的过程中能够了解到他们最想知道的涉税信息,加强税法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例如: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办纳税人税收业务培训班;及时在办税服务厅的公告栏上公布出最新税收政策文件;主动向纳税人介绍税收法律法规和纳税流程等等。在实际税收工作当中,将税法宣传日常化、规律化,不仅可以大大充实纳税服务的内涵和实践,也能使平时税务机关的税法宣传获得更加满意的社会效果。
第三、做好税收宣传与税收工作的结合。一是与税收征管相结合。比如在今年的两税普查、企业所得税清算、12万元申报等工作中,要求税收管理员做好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新政策、新法规,把税收宣传融入税收征管过程中。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完善各类宣传设施,方便纳税人了解新政策、新法规,同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种涉税咨询。二是与优化税收环境相结合。通过定期组织召开税企座谈会,走访纳税人等活动,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需求,融洽税企关系。
第四、创新宣传形式。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把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放在首位。比如在美国,税务机关通过每年发放给纳税人的宣传手册,附上支出和收入的明细以及税收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让纳税人知道了解政府财政支出是自己的基本权利,进而增强依法纳税、为国家税收作贡献的责任心。在日本,国税厅在一些税务署建立了永久性的税法教育基地,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和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参观或实地调查提供方便。还在网站上安排了税法教学课件、在线小游戏、税法FLASH等资源,提供与公民的互动。在日本各个公共场所,人们可以随处得到“日本纳税简介”的小册子。此外,还和民间团体一起每年派遣讲师到学校开办税法学习讲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级税务机关的实际,不断地充实税法宣传内容,不断改进税法宣传方式,不断创新税法宣传形式,让税法深入人心,增强全体人民的纳税光荣感和责任心,这是我们税务干部必须面对的挑战、必须担起的责任。
挑战与责任共存,我们相信,通过政府、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社会的共同努力,税法宣传将不再是个口号或形式,纳税人会日益明白纳税的意义,并真切地感受到:税法宣传就在我们身边!